
媒体人赵少康今天前往大安国中投票,离开圈票区后直接打开票纸,主动亮票给媒体拍摄,一路到投进票匦后,才对折投入。北市选委会表示将会查处,由警方询问后,依违反选罢法函送地检署。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指出,赵少康涉嫌亮票,将由选务人员提供证据证词,另外警方也将根据搜证影像,事后依违反选罢法,约谈赵少康及选务人员,再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换句话说,今天先不会以现行犯约谈送办,将等投开票日后择日约谈。
根据选罢法第88条第2项规定,投票人圈定后,不得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违者于同法第105条订有刑事罚则,经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万台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