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公布悬红通缉19名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士。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就以下在逃人士发出拘捕令:
(一)9名人士包括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志、男子蔡明达、女子陈丽珍、男子冯崇义、女子龚小夏、男子吴文昕及男子曾伟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所谓“香港议会”;
(二)10名人士包括女子钱宝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伟、男子林千淦、女子吴文君、男子黄振华、男子黄修和及女子张信燕,作为候选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议员”。

所谓“香港议会”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其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特区政权机关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通缉各人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事实见附表。
就上述在逃人士,当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及蔡明达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悬红港币100万元通缉;保安局局长亦于2024年6月和12月先后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赋予的权力,刊宪指明袁弓夷、霍嘉志及蔡明达为潜逃者,并指明针对他们而施行的措施。警方会继续全力将被通缉人士缉拿归案。
其余15名被通缉人士,警方今日各悬红港币20万元通缉归案,现呼吁市民就有关上述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调查中,如有需要,警方会悬红通缉更多涉案人士。
警方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7条,《香港国安法》适用于在特区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罪行的特区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区成立的公司及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此外,《香港国安法》第38条订明,《香港国安法》亦适用于不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针对特区实施犯罪的人。因此,香港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被通缉人士要悬崖勒马,希望他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警方亦同时指出,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互联网,任何人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参与“香港议会”的相关违法活动或干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行为。警方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警方会对有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对袁弓夷等19名外逃乱港分子采取执法行动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7月25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缉袁弓夷、何良懋、姜嘉伟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所谓“香港议会”选举的恶劣行径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有力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坚定支持并配合香港警方依法毫不手软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注: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的丈夫袁弥昌是袁弓夷的儿子。2022年8月,容海恩在报章刊登声明,宣布与袁弓夷脱离爷媳关系。容海恩指出,作为流着伟大祖国之血的中国人,在国之大义的前提下,基于据国安处称,袁弓夷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宣布正式与袁弓夷脱离爷媳关系。

袁弓夷于2023年7月被警方国安处悬红通缉后,容海恩曾公开呼吁家翁回港自首,她表示自己是清白,全力配合警方调查,若知悉家翁行踪必定毫不犹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