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人黄子佼向「创意私房」购买少女裸体或性交影片或影像,共持有2259个性影像档案,案件于二审审理中,今开庭行调解程序,黄子佼未出庭而由委任律师代为处理。据悉,黄子佼今再与5名被害人达成和解,总计已26人调解成立,和解金额共达数百万元。
去年黄子佼遭告发强制猥亵少女,检警搜索黄住家,查扣移动硬盘发现大量私密影像。经查,黄子佼为「创意私房」高级会员,从中购买大量性影像,其中有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检方第一次侦办时,给予缓起诉处分,并缴交缓起诉处分金120万元,撰写至少1200字悔过书。
检方职权再议,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重查,检方起诉黄子佼。检方扩大清查更多被害人,向法院声请并办,并办后检方认定黄持有47名未成年人性影像。
一审认为,黄购买的未成年人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性影像客体的儿童、少年人数有35人,黄子佼犯行自然提高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再者,黄的购买行为促使性剥削「供需关系」存续,黄辩称是为「纾压」而购买性影像,但性影像档案中儿童或少年供称被拍摄时的年龄只有10到17岁,分别就读国小至高中。
一审时,黄子佼未与被害人和解,他被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判刑8月,案件上诉,黄子佼二审「放低姿态」,除向媒体镜头低头鞠躬外,也积极与被害人和解。
今日之前,高院安排4次调解程序,每次与5名被害人成立调解,而先前准备程序开庭,黄子佼再与其中1名被害人调解成立,他当场给钱,至今调解成立人数增至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