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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内政部长称「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惊人之语挨批

    立院内政委员会11日审查「行政区划法草案」,内政部长刘世芳出席。(记者叶信菉/摄影)

    民众党定调维持不分区立委两年条款,外界关注陆配李贞秀能否递补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内政部长刘世芳昨(11)表示,依「国籍法」,就职一年内须放弃外国籍;她还说,政府立场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众党呛刘:「是口误还是法盲?」马英九基金会首席执行官萧旭岑则批,如此违宪言论已不配当部长。

    刘世芳指出,国籍法第2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职或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或到职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档。

    媒体追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宪法上是否是一个国家?刘世芳表示,宪法增修条文、历届总统讲话都非常清楚,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站在中华民国政府角色上,「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有村长因未放弃中国国籍遭解职,刘世芳重申,陆配参选或就职相关规定,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籍法,民选公职须效忠中华民国,「不允许效忠两个不同国家」。

    对于刘世芳声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众党发言人张彤质疑,到底是口误还是法盲?中华民国宪法、两岸条例皆有清楚载明「大陆地区不是外国」,也就是宪法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家,现在单凭一句话就可以超越宪法,「难道刘部长下一步准备要去面试大法官?」

    萧旭岑批评,刘世芳言论是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新两国论」,刘在国会殿堂胡说八道,已经不配担任内政部长。

    针对刘世芳要求李贞秀必须放弃外国籍,才能递补立委。黄国昌昨出席宜兰核三延役公投及健走活动时批评,刘世芳当一个内政部部长,该做的事情不好好做,一天到晚汲汲营营,当民进党的打手,完全不像个内政部部长。

    对于刘世芳日前曾说,台湾民众党吃台湾米、做中国鬼。黄国昌进一步呛问「刘世芳你什么时候要道歉?」看电视台敢不敢去问刘世芳的回应。

    民众党日前经过党代表大会,确定落实党内不分区立委「两年条款」,除了因前立委吴春城提前请辞而递补的刘书彬(排名第九)外,黄珊珊、黄国昌等7名立委将在明年1月底请辞,并由排序第10名起备位立委就任,外界关注排名第15名的李贞秀递补资格,是否受「国籍法」限制。

    刘世芳昨天说,依国籍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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