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姓现役军人原本应该在2023年12月10日晚间收假返营,然而庄男因另涉犯诈欺等案件,且在军中与他人有金钱纠纷,竟萌生长期逃避职役的念头,未依规定时间返营,最后遭新竹地方法院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判决有期徒刑4月。
法官调查,庄男在2023年9月入伍服役,隶属陆军且军阶为二等兵,属现役军人,庄男在2023年12月8日休假离营,但未如期于12月10日返营,然而庄男因另涉犯诈欺等案件,且在军中与他人有金钱纠纷,竟意图长期脱免职役,于当天晚上8、9点,以电话及通信软件LINE联系副连长、中士班长,诓称其已乘坐火车准备返营,旋即无法联系而未按时返营。事后军方通报新竹宪兵队,经多次拘提未果,宪兵队随后将此案移至新竹地检署起诉。
法院审酌庄男是现役军人,因另涉犯其他刑案,且与他人间有金钱纠纷,竟不思以合法方式处理,反而借词蒙骗长官而未按时返营,足见其法治观念淡薄,枉顾国家法令、部队纪律与自身职责,严重影响部队管理及国防安全,所为实属不该。
惟念及庄男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又庄男于本案行为后,仍通过LINE与副连长联系,并将其犯案动机、心中顾虑等情如实告知副连长,堪认被告对其行为之不当仍有基本认知,尚未达毫无悔意的程度,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判决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