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姓男子本月初吞7颗安眠药后开保时捷上路,恍神撞上停在北市中山分局民权一派出所前的警用机车和汽车,共5车遭擦撞,值班台员警听闻巨响奔出门查看,立刻将郑男带下车至派出所侦询,认定他涉犯公共危险罪「致不能安全驾驶」之虞,函送法办。
中山分局民权一派出所6日早上6点35分,听闻派出所前有巨响出门查看,发现一辆保时捷擦撞停放在派出所前停车格内的警用汽车,上前关心,并把肇事驾驶郑男(42岁)带下车。
郑男警询时供称,因为清晨在家跟老婆吵架,为了帮助入睡吞了7颗安眠药,到了早上跟朋友相约聊天,开车从南港出发要来中山区,行驶到一半精神恍惚才酿祸。
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郑男不只擦撞警用汽车,还在之前擦撞4辆警用机车,共5车遭殃,虽然郑男没有毒驾、酒驾前科,且也出示安眠药处方签证明,警方仍请他配合采尿确认驾驶状况,警询后依公共危险罪「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施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