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看胃病竟死于心脏手术」引发社会哗然;江苏南通市的宋女士因胃病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本想做胃镜检查,旦被告知患心悸无法全麻,之后遵医嘱到心血管内科入院治疗,并进行「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但手术失败死亡,院方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近日就该起事件发布说明并公开道歉,证实经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此案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在风险告知与手术操作上存在过失,须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责任与后续处理目前正由有关部门依法调查中。
综合新京报、极目新闻报导,院方说明,宋女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持续7天,前往该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随后自行返家。4月27日,她再度因「心悸一年」前往心血管内科就诊,经诊断为「室性期前收缩」,并于当日收治住院。4月29日,宋女接受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手术过程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院方虽全力抢救,仍回天乏术。
事件发生后,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高度重视,尸检及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指出,医方在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情况下,于风险告知与沟通上不足,手术操作亦未完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术中发生属于「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整体存在过失,因此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宋女家属则质疑,患者原本仅为检查胃部问题,却在医师建议下接受心脏微创手术,对手术必要性与医疗决策过程提出疑问,并指控院方疑似存在证据不实情形。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让我母亲做手术时,我们也咨询过北京等医院的权威专家,专家结合我母亲的心脏彩超等检查结果后判断,没有做手术的必要,药物就可以控制。」家属李女士说,住院后,医院也仅是做简单的心电图等常规检查,并未做系统性的排查,便安排手术。
此案再度引发外界对医疗决策、手术必要性与病患知情同意的高度关注,后续发展仍有待司法与主管机关进一步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