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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今起听取求情陈词 预计耗时4天 将公布判刑日期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路透数据照片)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国安案,上月被裁定包含2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与1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成立,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12日上午10时开庭处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陈词(类似量刑辩论或量刑陈述),预计需时4日,然后公布判刑日期。

    本案是港版国安法实施后首起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审讯,根据前述法规,相关控罪罪成者,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根据香港法制,求情通常在被告认罪或被裁定有罪后提出,被告或其律师需要向法庭提交求情信或陈述,说明被告的背景、健康状况与悔意等,以供法庭进行量刑参考。

    香港文汇报报导,司法机构日前公布,12日正庭连同7个延伸庭共开放491席公众席,其中正庭设有42个公众席,以及约100张后备席。聆讯另设116个记者席,正庭占42席。

    9日中午起,在法院外已有逾30人排队。12日上午法院大楼外保安加强,数十名穿着防刺战术背心的警员在场巡逻,「剑齿虎」装甲车也在法庭外戒备。警方亦设置路障,所有进入法庭的车辆,均需接受安检。

    专注报导香港司法议题的「法庭线」指出,案件共涉9名被告,包括经审讯后定罪的黎智英,及其余认罪的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运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卢峰)及杨清奇(李平)、「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及陈梓华。黎已还押逾5年,其余8人则还押逾4年。

    黎智英上月被裁定3项控罪全部成立,判词长达855页。法官指,黎长年对中国心怀怨恨,又指他无论在「国安法」生效前后,唯一意图是寻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终要牺牲中国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港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10日在一公开活动上表示,「黎智英被定罪,说明任何试图破坏国家安全和团结、繁荣进步的图谋都不会得逞,亦绝不会成功,更绝对阻碍不了国家强国之路和民族复兴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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