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警员郭升翰被控在派出所女厕安装微型摄影机,检方查出近60名女子遭偷拍,台北地检署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郭。台北地院审理时,郭认罪,北院昨判郭12年徒刑。
此外郭偷录1名女同学如厕,截屏保存于个人硬盘,北院也依个资法非法搜集个人数据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2月,两案可上诉。
检方调查指出,郭升翰涉嫌加入色情网络论坛「创意私房」会员,与艺人黄子佼一样疑下载未成年少女性隐私影像,台中地检署另案查办查知郭涉案,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处,郭是否涉及其他性犯罪,检方还在追查。
郭升翰偷拍对象包括女警、赴派出所洽公女子、借厕所的女路人,他处理辖区女精神病患救护勤务,发现对方下半身未着衣裤,也窃录女病患隐私,相关犯案对象还有少女、女学生,现役女警及多名受害人都提告。
判决指出,郭升翰2022年5月15日通过网络购买微型录像设备,分别安装在曾服务的两个不同派出所的身障厕所内,郭将镜头朝向厕所的马桶正面,随机拍下用户如厕的画面后,再截屏存盘私藏。
郭升翰除了在派出所偷拍,也在超商厕所偷装针孔,随机窃录使用厕所的人正面容貌且裸露下体的猥亵影片。此外,郭也利用与女警共同洽办公务时,利用贴身靠近她们的机会,从女警的衣领、衣摆、衬衫缝隙处窃录她们的胸部。
检方搜索、搜证,查扣郭升翰的移动硬盘,过滤发现被害女子近60人,侦办后,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秘密、个人数据保护法、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郭,并建请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