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男子路某某一日见妻子张某精心打扮外出,怀疑妻子外遇一路跟踪,果然在一家酒店房间当场捉奸,拍下妻子和男子刘某某裸体视频并收取刘某某2.5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偿费」,却因此被控敲诈勒索。路某某不断申诉,3年后获判无罪,岂料其父却被刘某某「骗」走2.5万元要不回来。路某某的遭遇获大批网民同情:「原来被戴了绿帽不是最惨的」,「这是官判白嫖?」。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导,路某某是1991年生人,从事外卖工作。2021年3月28日9时许,因张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在家打扮很长时间,怀疑妻子外遇,跟踪发现张某送完孩子后进了位于同一栋楼的酒店房间里,路某某向保洁人员谎称自己忘拿房卡并要到房卡开门进入房间,看见妻子与陌生男子刘某某裸体躺在床上。
愤怒的路某某随即用手机拍下二人裸体视频,并对他们拳脚相向。随后,路某某收取了刘某某2.5万元的「补偿费」。同年4月5日,刘某某报警。5月7日,路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指控犯敲诈勒索罪,2021年11月2日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4日后刑满释放。
法院认定,涉案钱款是路某某以拍摄裸体视频,并以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的方式强行索要的。路某某则称涉案钱款是刘某某主动提出的「补偿款」。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路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在路某某不断申诉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淄博中院再审。
2024年10月,淄博中院改判,认定事发时,路某某的妻子张某(现双方已离婚)与刘某某是情人关系,相识近3年。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内核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路某某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不过,路某某的父亲路先生说,刘某某虚构事实导致他儿子被刑事拘留,当时的律师建议退赔以争取取保候审,他因此误认为儿子违法犯罪,在路某某被刑拘后,于2021年5月12日给付刘某某2.5万元,对方随后出具了谅解书。
在儿子改判无罪后,路先生向法院起诉刘某某,要求返还上述钱款,并于7月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路先生代理律师陈贞说,刘某某并未出席庭审。
据刘某某前一天到法院递交的答辩状称,「我认为他父亲(路先生)将路某某敲诈我的2.5万元归还于我,是他的非法所得。我也写了谅解书,所以2.5万元本身就是我借来的钱,这不是我的非法所得,我没有殴打他人,也没有强行索要」。
陈贞表示,法院仍将组织双方调解。
对此,网民纷纷评论:「被戴了绿帽不是最惨的,又被错判刑并被罚了钱才是最惨的」,「官判白嫖?」,「写的太复杂了,我翻译下:武大郎捉奸潘金莲和西门庆,武大郎被判刑了,还被西门庆骗走一笔钱」,「3年一年8000,卖的好便宜」,「好厉害的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