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院院长岩沢雄司(Yuji Iwasawa)宣读关于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責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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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I发布日期:12:40
联合国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周三表示, “气候变化对存亡构成迫近眉睫的威胁”。法院说法虽无约束力,但被认为可左右未来全球气候行动的方向。
ICJ法官岩沢雄司(Yuji Iwasawa)说:温室气体排放无疑是由人类活动造成,而人类活动不受地域限制。
目前法院仍在宣读有关意见书,尚未谈到结论部分。
专家说,尽管咨询意见不具约束力,但海牙国际法院 15 名法官的审议,仍将具有法律和政治分量,令未来的气候案件无法忽视。
国际环境法中心(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资深律师乔杜里(Joie Chowdhury)说:它可能成为这个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宣言之一,因为它涉及的问题广范,直指气候正义的核心,因此非常重要。
两个关键问题
联合国大会要求15名ICJ法官考虑两个问题:根据国际法,各国有甚麽责任保护气候免受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及损害气候系统的国家,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燃烧产生大量甲烷,导致全球变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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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的审讯中,全球北方的发达国家告诉ICJ法官,应依据包括2015年《巴黎协定》在内的现有气候条约来决定各国责任,这些条约大多不具约束力。
然而,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国家主张更强硬措施,如在某些情况下以法律来遏制排放,并要求最大排放国提供财政援助。
失效的承诺
2015年,逾190个国家在联合国的巴黎会谈时承诺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以内。
惟去年年底,联合国表示以当前的气候政策,2100年全球升温,将比工业革命时高出3℃以上。
虽然ICJ的宣言纯属咨询性,但支持者宣言仍有其份量,并让各国更容易就污染或排放等问题向其他国追究。
游说南太平洋国瓦努阿图将此案提交ICJ的斐济法律系学生的普拉萨德(Vishal Prasad)说:法院可以确认气候问题上的不作为,尤其是主要排放国的不作为,不仅仅是政策上的失败,更属违反国际法。
Reuters, adaptation en chinois par Donna Chan.
文章来源于RCI:国际法院确认气候变化属“存亡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