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中的两处表述近日被指存在语句问题,引发网络关注;据了解,相关表述至少在近五年间未作调整,且其内核句式可追溯至30年前。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会研究如何改进。
潇湘晨报报导,网友贴文中提出的第一处问题,为录取通知书中的「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
该网友认为此句「决定」、「录取」、「入」、「学习」多个动词叠加,且「录取」不可接兼语结构,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
第二处争议语句为「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网友指出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一是「准时」作为状语应置于谓语「到校报到」前,而非时间状语前;二是「准时」通常对应具体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为一天时间范围,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表述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针对网友质疑,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感谢网友提出的建议,将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反映相关情况,后续将研究如何改进。
据报导,一份1995年的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显示,其表述已变为:「本校决定录取你入xx专业学习。」(与当前争议句式一致)。同时,「请你准时于x年x月x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的表述,在1995年的通知书上即已出现,与当前格式相同。这显示引发争议的内核句式至少在大学部通知书中已沿用近30年。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表示,这两处表述并非严重语病,但存在不够简洁通顺的问题。对于第一句「录取你入专业学习」,张三夕认为语句本身「说得通」,但动词叠加导致表述啰嗦。相比之下,「录取你为某专业学生」的表述更简洁,不过原句并非病句。
关于第二句的状语问题,张三夕指出,汉语状语位置相对灵活,「准时于某日到校」的表述虽不算语病,但不符合语言习惯。将「准时」或「按时」调整至「到校报到」前,如「于某日按时到校报到」,会更通顺自然。他强调,公文类文本应注重简洁明了,避免读起来拗口,此次争议中的表述虽无大错,但确有改进空间。
事件引起网友热议,许多人认同涉事文句确实拗口,「什么人写的 北大就这水平」、「确实有点别扭」、「大家认为的北大已经不是当初的北大了」、「语句读起来确实不顺,提议正确」。
也有网友调侃,「要不要?不要给我」、「只要我考上了,北大官方发的,我供一辈子」、「给我吧,我反正也看不懂这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