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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PMG:德州成企业投资新热点 应考量法制税制特色

    德州州议会。(路透)

    KPMG安侯建业12日表示,近年德州(Texas)逐渐成为企业设立据点的新兴选项,德州不课征州企业所得税,而是针对营收扣除特定项目后的净收入课征特许税,根据报导政府正与州政府讨论税务减免,提醒有意投资者可关注。

    KPMG安侯建业12日发布新闻稿,比较德拉瓦州(Delaware)与德州在公司治理相关法治及税务规范的差异。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丁英泰指出,长期以来,德拉瓦州因拥有专责处理公司法争议的衡平法院、累积丰富的判例,以及不采陪审团制度的审理机制,成为台商赴美设立公司的首选,然而近年来德州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相关法制改革,结合其强劲的经济实力与多元产业聚落,逐渐成为企业设立据点的新兴选项。

    丁英泰指出,虽然德拉瓦州以判例法为基础,具备一定程度可预测性,但实务上仍可能因判例解释空间广泛,而产生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例如,美国某知名电动车制造商于2018年通过首席执行官高达560亿美元的股票选择权薪酬案,却遭德拉瓦州衡平法院认定程序瑕疵与决策独立性不足而判决无效,即使股东会后续重新通过该案,法院仍驳回其请求。此案突显即便在德拉瓦州设立公司,亦难完全避免司法风险。

    丁英泰说明,相较之下,德州近年积极强化其公司法制环境,德州于2023年设立「商业法庭」,并于2024年9月正式运作,由具备商法专业背景的法官主审,排除陪审团制度,提升审理效率与专业性。此外,2025年5月通过的「SB 29号法案」,进一步提高股东对公司管理阶层提起诉讼的门槛,并赋予董事在善意且符合法令与公司章程前提下所作决策的免责保障。

    丁英泰评估,这些改革措施展现德州对企业营运稳定性的重视,亦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阶层潜在的诉讼风险,预期将吸引更多企业考虑迁址至德州,以强化公司治理与营运效率。

    在两州税务制度差异方面,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运行副总经理廖月波指出,自税务观点来看,除了联邦政府课征的企业所得税以外,其他较具影响的税制包括州及地方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及总收入税(gross receipts tax)等。

    廖月波表示,若公司登记设立于德拉瓦州但未于该州实际营运,则无须缴纳德拉瓦州企业所得税或总收入税,而仅须缴纳特许税(franchise tax),此税项依公司资本规模计算,年缴金额介于175美元至20万美元之间,大型上市公司则为25万美元。

    廖月波表示,德拉瓦长期被誉为「世界公司首都(Corporate Capital of the World)」、吸引许多企业于该州设立控股公司,美国财富500强(Fortune 500)企业中也有高达66%都于德拉瓦州登记设立。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台商企业选择至德州设立登记,而德州不课征州企业所得税,而是针对营收扣除特定项目后之净收入(margin)课征特许税。

    KPMG提醒,企业在选择设立地时,应考量各州法制对公司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与长期营运稳定性的影响。德拉瓦州与德州在董事责任、股东诉讼制度、司法风险及税制上各具特色,对于具有不同特性的企业分别有不同的优缺点。企业前进美国投资,在选择设立地时,应依据自身产业特性与治理需求,审慎自法律及税务层面进行综合评估,并建议及早咨询专业顾问,以确保符合法规并稳健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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