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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呛追究「损毁大陆护照」 陆委会:依法令行事

    中国大陆护照示意图。(取自123RF)

    内政部日前修正遇到大陆居民定居台湾的许可办法,要求应附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证明,实务上可能要求「剪角」,但大陆国台办今天警告,若故意毁损大陆护照将依法究责。对此,陆委会傍晚回应指出,我方会根据我方法令行事,未来要入籍台湾,如果已经有拿中共护照,就必须自行截角不再持用,拿不到证明的,可用具结替代。

    陆委会强调,两岸条例规定「两岸单一身分」制度,在转换身分时,必须放弃原有的身分证件,以确保只有一边人民的身分,这是两岸间各自以法令规范而且已行之有年的作法。

    因此,陆委会说,我方会根据我方法令行事,未来要入籍台湾,如果已经有拿中共护照,就必须自行截角不再持用;不论是否曾持用中共护照,只要拿不到中共证明的,可用具结替代。

    内政部日前预告,因应「赖17条」,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要求大陆人民申请在台定居时,应附「丧失大陆地区户籍及未申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证明」。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日前亦表示,具结一定要诚实以告,若持有大陆地区护照,也会要求当事人剪角护照,后续若发现当事人使用大陆地区护照出国等,将会影响其在台定居身分。

    另,对于花莲陆配村长因「国籍」问题解职,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今天上午在例行记者会上,批评是民进党藉「国籍」问题打压陆配又一恶行,也是区别对待。

    陆委会今天回应说, 民选公职人员禁止拥有双重国籍,是所有中华民国国民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不允许民选公职人员事实上拥有其他国籍,并向中华民国以外的国家或政权效忠。这跟承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两回事。

    陆委会表示,我们呼吁中共务实面对中华民国存在事实,通过不设前提的沟通对话,化解政治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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