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韩最高法院今天宣布,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刑事案件订于5月1日宣判。判决结果可能决定目前选情最佳的李在明是否有资格参加6月3日的总统大选。
路透报导,李在明先是在一审被判有罪,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无罪,检察官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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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南韩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或发回下级法院重审,李在明便很可能保住参选资格。但若李在明最终被判处徒刑或至少100万韩元(约700美元)罚款,他至少5年无法参选公职。
南韩提前举行总统大选,因为去年12月时任总统尹锡悦闪电颁布戒严令后,遭到李在明带领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发动国会弹劾,再遭到南韩宪法法院通过弹劾案而下台。
李在明赢得共同民主党党内初选后,27日正式获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数周以来,他的支持率在民意调查中持续以2位数领先幅度,遥遥领先尹锡悦所属的国民力量党人选。
共同民主党尚未就李在明若失去参选资格而提出正式的应变方案。若他退出赛局,将让竞争之门大开。
国民力量党则订于5月3日提名总统候选人。另有南韩媒体报导,现任代理总统、无党籍的国务总理韩悳洙也可能加入竞选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