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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人当台湾兵?陆委会:责任义务不因丧失台湾身分免除

    陆委会今天表示,依两岸条例,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在大陆设籍、丧失台湾身分而丧失或免除,且国防部有适当管理方式,防杜国安疑虑。(本报数据照片)

    本报报导,北市有民众去年先后接到区公所电话与公文,要2016年就放弃中华民国籍、现为中国大陆籍的姪子返台服兵役,形同要「大陆人当台湾兵」,且类案目前双北有十一例。陆委会今天对此回应说,依两岸条例,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在大陆设籍、丧失台湾身分而丧失或免除,且国防部有适当管理方式,防杜国安疑虑。

    陆委会表示,依两岸条例第9条之1第2项规定,在中国大陆设籍或领用陆方护照者,丧失台湾人民身分及在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在台湾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但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陆委会说,该条立法目的系为维护「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国大陆设户籍以逃避兵役,对具类此身分之役男,国防部会有适当的管理及处置方式,防杜相关国安疑虑。

    本报今晨报导,北市有民众去年先后接到区公所电话与公文,要2016年就放弃中华民国籍、现为中国大陆籍的姪子返台服兵役,但姪子一家长居大陆已30年,疫情后迄今未返台,兵役局称依法办理,若没服役恐被通缉。该民众还称,忧心不论姪子当几天兵,回大陆后就会被当作「叛国」抓走。

    另,对于「大陆人当台湾兵」,双北目前有11例。北市兵役局也坦言,这是中央法令,北市今年有9例,往年有2人因此被移送,后来也去当兵。而新北市目前类似有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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