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大树居民最近沉痛陈情,乡内和山里一块51公顷的山坡地被开发为光电场,黑色光电板吞噬原有绿色山林,还有大片山坡被铲得寸草不留,黄土裸露。居民指控,厂商未依规定施工及水土保持,台风一来,当地可能像小林村一样遭到「灭村」。
比对「和山光电场」开发前后的空照图,即不难理解乡民的忧虑。原本山坡地上林木绿意盎然,如今却被黑色光电板所取代;其间,四处突兀地裸露着黄土,一路进逼民众居住的社区。这幅「鬼剃头」般的山坡景象,直接戳破了一个事实:原来「绿能」不绿,号称「清洁能源」的太阳能光电,一旦流为胡乱开发,对环境和水土皆构成严重破坏。
和山里居民的「灭村」之忧,并非无的放矢。最近一次南部豪雨,已让附近的「滞洪池」完全塞满土石,可见坡地裸露冲刷之严重。那么,下次大雨再来,山坡上冲刷下来的泥水土石,不直接灌进居民家中,难道还有其他去处吗?乡民曾多次陈情无效,这回找了国民党立委柯志恩来现场勘查,总算让光电业者的恶行曝光。如此一来,也逼得高雄市长陈其迈不得不接招表态,震怒要求能源署撤销该业者的营运许可,终止开发。
高雄市府的反应看似「从善如流」,但细究其过程,实情却非如此。事实上,在此之前,居民即一再检举光电业者的开发违规。高雄市府屡屡稽查,曾六度就业者未依水土保持计划施工开罚,总计裁罚台币90万元。试想,对比光电场案的庞大利益,如此轻微的罚款不过「九牛之一毛」,会有什么吓阻或纠正作用?说穿了,市府六度轻罚不过是在变相护航,展现行政上的虚应故事。正因为如此,业者根本不以为意,始终没有改善的意愿。
深一层看,和山光电场的山坡鬼剃头案,并不只是一个寻常的「我放水,你恶搞」的行政怠惰事件而已。本质上看,这是一个被「过度美化」的中央政策,由于顶着「发展绿电」的神圣光环,所以地方政府护航也罢、力挺也罢,或只能在行政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必须让这个「绿电万岁」的神话完美无瑕地传说下去。为此,剃光头的山坡、乱窜的土石流、高涨的民怨,都必须假装看不见。
这个光电场的开发过程,还充斥着种种不可思议的故事。例如,第一,依规定,开发面积达15公顷以上,或累计设备容量达两万瓩以上,都需进行环评。和山光电场的开发面积是51公顷,设备容量达七万瓩,却打着「旧案」之名,从未作过任何环评。第二,依规定,光电场距离民宅应保持500公尺以上距离;实际施工后,却仅剩100公尺。第三,业者不仅滥挖光电场开发区,也在「不准开发区」大肆开挖,因而造成山坡裸露及土石严重流失,乃至危及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人们可以接受绿电的售价较高,是因为它利用自然的风、光资源,能减少排碳,因此对环境更为「友善」。然而,近年南部许多光电场不断传出滥挖滥砍,除大举砍伐原生树林,甚至填平原有埤塘改建光电板。这种种作为,其实都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只为方便业者发电牟利。如此一来,人们不仅为绿能付出更高的电费,台湾更在牺牲宝贵的环境及水土。从这个角度看,破坏环境的绿能,真配得上这个「绿」字吗?
和山光电场的地权属于台湾自来水公司,台水为了资产活化及抢搭绿能列车,将土地分租给业者发电,未料引来这场水土破坏的灾难。错误的政策,真的比贪渎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