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的大众运输工具常有博爱座纠纷,立法院今(15)三读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3条修正案,将现行的博爱座改为「优先席」,适用对象也从现行「老弱妇孺」,改为「其他有实际需求者」优先乘坐。
现行身障权法第53条规定,大众运输工具应规画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及设备;未提供对号座的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乘坐的博爱座,其比率不低于总座位数15%,座位应设于邻近车门、舱门或出入口处,至车门、舱门或出入口间的地板应平坦无障碍,并视需要标示或播放提醒礼让座位的警语。
修正为大众运输工具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之无障碍设施及设备。未提供对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或有其他实际需要者优先乘坐之优先席」,其比率不低于总座位数15%。
院会今也通过附带决议,请交通部会商卫福部,就优先席标示订定统一图标,供各大众运输工具业者运用,统一全国一致性标示。并请交通部会同卫福部研议「优先席」多元宣导措施,请各大众运输工具业者共同宣导,并辅以人员广播提醒,让社会大众发挥礼让精神及同理心,并尊重他人使用权利。
「应顺应时代变迁,不要道德绑架。」民进党立委林月琴于完成立法程序后发言,表示不只是调整名称,而是改正误解。近年博爱座争议不断,导致原本善意制度成为道德压力来源,民众身体不适也不敢坐下,凸显台湾社会对博爱概念的混淆,不该用道德眼光评价每一个乘客,有需求者优先,不仅降低社会误解跟冲突,并回归互助。
国民党立委陈菁徽表示,博爱座改为优先席后,除了让老弱妇孺维持优先乘坐权外,也能让当下有病痛在身或站立不稳的人都能有最基本的乘坐保障,提醒卫福部初审时有通过附带条例,要订定统一图标。陈也说,这次修法仍有些遗憾,座位比例问题,目前我国65岁人口已经爆增七成,已经是超高龄社会,原本的15%已无法因应当前需求,盼相关部会应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