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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发12字评论被行拘 有当地领导牵涉其中(图)

    2025年6月25日,49岁的湖南湘阴人肖新良拿到了一份期待已久的判决,这份判决撤销了他曾接受的行政拘留处罚。从2023年7月开始,两年来,经历2次上诉,3次判决,肖新良终于“翻案”。而这份他力求改判的行政处罚,最初只是因为在一段30秒视频下发布的一条12字评论。(据8月7日大象新闻报道)

    这12个字的留言是:“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2023年7月4日的湘阴县弼时街,有人从4层楼坠落到2层楼体外置脚手架平台上,消防员正在组织救援。视频发布的时候,湘阴县老城区部分街区正在进行集中整治改造,整改内容包括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等。

    据报道,这条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IP属地显示为邻省的网友“蒋某某”在下面留言“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发表的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告知他已构成寻衅滋事,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

    按理说,不管是这条评论的传播量和引发的后果,根本不足以证明他构成寻衅滋事。那么,为何他被处罚呢?原因似乎可以在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找到答案:“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县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

    这就意味着,此案件的办理,有当地领导牵涉其中。但是,网友“蒋某某”才是发表“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人。而且,这个“他”指的是谁?两人的留言中都没有明说。


    判决结果(截图)

    判决书中的“领导个人”是谁?据报道,肖新良怀疑是时任湘阴县委书记李镇江,因为统一招牌是他力推的。所以李镇江将留言中的“他”对号入座,然后产生不满情绪,对肖新良进行打击报复,这才有了其被行政拘留一事。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判决书中称,该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律师表示,从实际来看,肖新良并未达到扰乱网络秩序或现实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形。甚至,此案甚至不需要专业人士就能得出结论。然而,汨罗市人民法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都驳回了肖新良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

    2024年6月,时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刘志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官宣落马。同年7月,李镇江被官宣“双开”。10月10日,李镇江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起诉书中称,被告人李镇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那么,当地统一招牌的行动中,李镇江有没有捞取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领导的姨妹子、舅子”就是民间对领导干部搞裙带关系的一种通俗化表达。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了肖新良一个公道。但是,当时县公安局和两家法院为何坚持对肖新良进行处罚,仍是当下网络舆论的关切点,需要深入调查。若调查后,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公众关切一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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