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18日审理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由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行辩论程序,共犯威京集团财务理张志澄部分辩论终结,审判长依法谕知全案一审于2026年3月26日下午2时半宣判。
张志澄依行贿罪起诉,检方对他求处适当之刑,陈志澄18日作5分钟「最后陈述」,他表示自己是普通百姓,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也不认识民众党的人,210万元政治献金是长官要他捐的,不是贿款,请法官判他无罪。
京华城等案柯文哲依收贿、图利、侵占、背信4罪起诉,检察官对他求刑28年6月,不过,柯对被起诉犯行从未认罪,此外,柯不服检察官制作同案被告「认罪笔录」,多次声请勘验侦查光盘以确认「认罪被告」的真意也曾获裁准。
与柯文哲诉讼策略相反的「认罪被告」包括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台北市都委会前执秘邵琇珮、鼎越开发前董事长朱亚虎,彭、邵女、朱预计下周进行辩论程序。
合议庭本周起召开言词辩论程序,排定12月15日至19日、22日至24日连续辩论8天,12月25日为国定假日不开庭,26日是预备庭期。
言词辩论的排法合议庭自有想法,为免与个别案情无关的当事人枯坐法庭,将11名被告依罪名或案情分为「3组」进行,如与罪名无关的被告即不必出庭。
依合议庭排法,「行收贿组」有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财务经理张志澄、应晓薇的助理吴顺民;「图利组」有彭振声、邵琇珮、台北市都发局前局长黄景茂;「政治献金组」有柯办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关公司负责人李文娟、会计师端木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