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工作没关系,我养你。」恋爱时的甜言蜜语,上了法庭还算数吗?上海一对情侣近日闹出金钱纠纷,女方分手时将两人4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5.7万美元)的共同存款全数领走,并称这些钱是男方承诺「养她」的。双方闹上法庭后,女方未通过测谎,法院判决需返还男方款项及金饰折价款等,共计30万元。
新闻晨报报导,男方小吴和女方小陈曾经是同事,之后发展成男女朋友,2023年12月一起租房生活,同居期间由小吴承担所有共同生活开支。
两人交往时,用小陈的身分开了一个为买房子的存款帐户,两人都持有帐户密码;不到一年时间,小吴就往帐户里存了40多万元,小陈虽然也有存钱,但数额少得多。
后来公司裁员,小陈丢了工作,向小吴说:「你养我呀」,小吴回答:「以后我养你」。这些对话一直保存在小陈的手机里。
2024年10月,两人打算结婚,趁着国庆假期拜访双方父母。小吴的父母对小陈很满意,给这个即将成为儿媳妇的女孩子1万1200元订婚金。随后,二人又去小陈的老家,虽然小吴给小陈买了价值2万多元的金镯子,还花了近3万元给小陈父母买礼物,但是连小陈的父亲都没有见到。
当月月底,小陈的妈妈来到上海,住在女儿跟小吴租的房子里。过了几天,小吴忽然发现小陈把两个人买房的存款57万元全部转给了她的妈妈。
12月初,小吴发现自己手机上跟小陈的微信聊天记录全被删了。又过了几天,小陈和她的母亲悄悄搬走,不辞而别。小吴表示,小陈的家长如果没有看上自己,可以直接讲,「这么操作太伤人了」。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两个人最终对簿公堂。小吴向法院提出,要求小陈返还他存的购房款32万2400元,房屋租金2万6400元,金镯子或折价款2万元,父母给的订婚金1万1200元等。
小陈不同意返还这些钱物。主张小吴所说的购房存款32万2400元,已经全部用于双方的共同开支与房屋租赁。并称双方并没有承诺过订婚,小吴买给她的金镯子已经归还,所谓订婚礼金也不存在。
小陈还向法庭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小吴曾跟小陈说,「以后我的钱都给你安排」、「当花则花」、「你养我吧」、「行的」等,证明小吴转给她的钱,都是「养」她所需的生活开支。
双方各执一词,在经过两人同意下,法院委托上海市的心理测试实验室进行「测谎」,问题包括「和对方在恋爱期间是否有共同存款买房的事实」、「手镯是否归还」等。测试结果,小吴全部通过,小陈全部没通过。
法院审理后,酌情确定由女方小陈返还男方款项及金饰折价款等共计30万元。测谎时,男女双方各支付了6000元。小陈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小陈要承担小吴已经支付的6000元「测谎费」。此外,7000元诉讼费大部分由小陈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