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律师提供的最新案例,南加华人涉嫌性侵、打架等罪,被移民局抓捕后直接遣送出境,不再经过刑事司法程序审判;但对于这些在案犯,即使已被遣送,刑事法官仍可能对他们追加通缉令。律师称,此举带来变革性影响。
律师刘龙珠最近接手一起典型案例,华人H先生持有政治庇护身分,涉嫌性侵被捕,移民暨海关执法局(ICE)直接将其遣送回中国。由于H先生已被遣返,刑案开庭当日未能出席,律师向法官说明,当事人已被移民局抓捕并遣送,并非故意缺席庭审。但法官仍裁定嫌疑人未按时出庭,直接对其发布通缉令。
「当事人一旦背负通缉令,被抓风险长期存在。」刘龙珠解释,H先生今后如果前往日本、南韩等与美国签有司法引渡条约国家,就有可能被当地执法机关拘捕并移交。由于中美之间尚无正式引渡条约,H先生长期留在中国的被抓捕风险较低。但他同时强调,这一情况主要适用轻罪嫌疑人;若涉重罪,即使人在中国,在中美非正式司法合作框架下,仍存在被抓捕并引渡的可能。
从法理角度看,刘龙珠认为,遣送出境后还追加通缉令,存在一定争议。「许多当事人宁可先走完刑事司法程序,也不愿被遣返后成为国际通缉犯。」但他指出,从联邦政府立场看,希望尽快遣送无证移民。至于通缉令的后续运行,刘龙珠表示,当事人若在第三国被捕,最终是否引渡回美,仍须联邦政府与相关国家协商决定。
H先生遭遇并非个案,刘龙珠指出,近期多起案件显示,包括持有绿卡在内的非公民人士,一旦涉嫌酒驾、性侵、打架等并被ICE拘捕,大多会被迅速遣送出境。「抓了立刻送走,在美国少待一天,就少花纳税人一分钱。」有些案件甚至还在警方调查阶段,尚未正式刑事拘捕,移民局已先行将嫌疑人控制并直接遣返。
律师指出,当局目前并未明确界定「哪些罪名会被直接遣返,哪些需先走完刑事司法程序」。但在他看来,若涉及强奸、杀人、纵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执法部门不会选择立即遣返,「否则太便宜这些嫌犯,重罪案件仍应先接受刑罚,服刑后再进入移民程序。如果直接遣送,岂不是纵容杀人放火?」
长期以来,对于同时涉刑事犯罪与非法移民身分的案件,当局通常遵循「先司法、后移民」的处理模式,即先完成刑事审判和服刑,再交由移民系统决定是否遣返。如今,这一惯例正被打破。「过去刑案在身,先坐牢几年,服刑结束后再送移民监狱,有些人还会通过申请保释等途径设法留下。」刘龙珠称,当前移民执法已发生显著变化,「对于轻罪犯,几乎不再等待刑事开庭,抓到直接遣返」。
律师补充指出,过去特殊案例中,一些非法移民为留在美国,宁可故意触犯刑法、被关监狱,也不愿返回原籍国。但在当前执法趋势下,这种可能不再存在,只会加速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