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有案例显示,民众赴俄罗斯旅游,办了大陆一次性边境旅游护照,最后台湾户籍被取消,陆委会对此表示,相关案例2017年就开始出现,迄今有3人被取消户籍,这些案例都是旅行社代办,如果再有类似的状况,会对旅行社祭出最严厉的惩罚。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表示,去年6月有出现案例,最早是在2017年的时候出现第一例,而我方法律规定就是不能够同时拥有中华民国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也就是你不能够拿两边的身分证或护照。2017年以来的9年内,已有3人因此被取消台湾身份。
他说,比较希望的是惩罚旅行社,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现都是旅行社在代办,所以如果再有类似的状况,会对旅行社祭出最严厉的惩罚,但是个人就必须要忍受短暂的身份转换的不便,他再次提醒所有民众,类似的事情不要做,就算是一次性的护照,「它还是护照」,如果做了被查到了,那就必须忍受这样的不便。
他也指,具体对旅行社的查办是由观光署去做,但是台湾人要办俄罗斯的旅行签证,「其实只是价钱的差别」,并没有说办不了,所以也不要贪这种小便宜。至于对旅行社最严厉的惩罚,他解释,根据《发展观光条例》,如果伤害国家利益等等,当然有罚款,「最严重可以停牌」,奉劝台湾各个旅行社,不要再做这种事。
根据《两岸条例》第9条,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上述一次性边境旅游护照被视为违法。而据《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旅行业、观光游乐业或民宿经营者,有玷辱国家荣誉、损害国家利益、妨害善良风俗或诈骗旅客行为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处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定期停止其营业之一部或全部,或废止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
不过,持有一次性边境旅游护照,经大陆到俄罗斯旅游,并非近年中共新规,而早就见诸于1998年的大陆官方文档。
1990年代中后期大陆持续改善与俄罗斯关系,并在边界问题上有诸多突破,在外部环境趋稳的结构下,1997年大陆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推广边境旅游,随后于1998年6月进一步印发的「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到「台湾居民参加中俄边境旅游,需向组团社或代办社报名交费,然后由本人到该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旅行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给一次旅游有效的护照,由边境地区的组团社统一办理出境手续。台湾居民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件(即台胞证)仍由个人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