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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8千名中配未补缴丧失原籍证明 在台户籍恐遭注销

    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外观照。记者翁至成/翻摄

    台湾移民署4月起发出逾1.2万封通知书,要求中配跟中配子女,3个月内补缴在中国的丧失原籍证明,有不少个案窒碍难行,陆委会4月16日公布得申请以「具结方式」替代或「延后赴陆办理」,移民署提醒,具结或延后的申请案,将在6月30日截止。据陆委会数据,至今仍有逾8000人没缴交,一个多月后恐面临注销在台户籍处分。

    移民署针对原籍中国人士来台定居设籍,且未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者,依两岸条例规定,今年4月初通知补缴,陆委会4月16日公布得申请以「具结方式」替代或「延后赴陆办理」的相关类型,移民署今天发新闻稿指出,自4月21日起开始受理,受理期限将在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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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署表示,持续接获民众补缴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证明,以及受理以「具结方式」替代或「延后赴陆办理」等申请案,已加派人力审核及通知结果;移民署官网设有「通知缴附丧失原籍证明专区」,提供申请书等表单及重要资讯,并开放「丧失原籍注记查找」功能,民众若不确定是否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可查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的状态。

    1.2万封通知书依据寄送时间不同,补缴期限也不同,但大约落在6月底,移民署呼吁,有实际困难者请赶快向移民署、陆委会或海基会反映,只要有意愿配合法律要求,将基于运行公平性及人道关怀,尽全力提供必要协助,若已接获通知但消极不配合办理,秉于依法行政,将依两岸条例相关规定注销当事人台湾户籍。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今天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报告指出,通知的1.2万人中,目前已有1784人缴附丧失原籍证明,而申请具结有880人、申请延后赴陆有352人、申请项目协助与辅导有485人;根据计算,意即逾8000名被通知要求补件的当事人,至今没有任何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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