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法院针对川普总统的关税作出何种裁定,他的进口税很可能都会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
资深政府官员表示,即使在5月28日联邦贸易法院裁决川普利用国家紧急状态征收大部分关税超越其权限之前,白宫内部就已经在讨论如果法院否决全面且未经检验的紧急状态权力行使时,白宫内部将采取哪些措施。
其中一位官员说,「我们的确认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并且会赢。」「但我们确实还有其他工具可以让我们达到同样的目的,并且我们随时准备在必要时使用它们。」这些努力的关键在于:利用不同的贸易相关法律来推动更多关税的征收。
以下是政府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
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
该法律条款允许总统在最长150天内征收最高15%的关税,以解决「美国巨额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当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额远远超过出口额而形成严重贸易逆差时,就符合该条款的适用条件。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初步数据,美国目前的商品贸易逆差为876亿美元。川普经常声称,巨额逆差是美国被「敲诈」和不公平对待的标志。然而,许多经济学家对他的观点并不十分信服;有些人甚至指出,贸易逆差可以反映出美国经济的强劲以及有效刺激全球经济的能力。
政府官员最初曾考虑引用第122条征收更高的关税,但由于150天的限制,最终决定不这么做。如果政府想在法院禁止后继续推动关税,它可能会取代目前几乎所有国家出口产品都征收的10%的普遍基准关税。
但在150天的期限结束后,只有经过国会批准,这些关税才能继续征收。
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该条款赋予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更高关税的权力。该条款只能用于特定产业,并且必须在征收关税前进行调查。
例如,政府最近针对关键矿产进口启动的232条调查声称,「过度依赖外国关键矿产及其衍生产品可能危及美国的国防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
目前还有其他几项涉及其他产业的232项调查。对钢铁、铝、汽车及其零件征收25%的全面关税都是232条款调查的结果。无论针对所谓紧急状态相关关税的上诉进展如何,这些关税都可能继续有效。
高盛经济学家在最近的报告中表示:「川普最近不像今年稍早时那样频繁地强调产业关税,但如果白宫发现其在针对特定国家的关税方面缺乏弹性,产业关税可能会再次受到更多关注。」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
该条款允许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调查那些可能以「不合理」和「对美国企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方式违反其他国家贸易协定或做法的国家。川普在第一任期内利用301条款提高了多种中国进口产品以及飞机和其他欧盟商品的关税。
最终,由于涉及的流程更长,包括公众意见征询期,这些调查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月才能最终决定是否要征收关税,这与最近实施的关税相比更加复杂。
但与122条款不同,301条款调查引发的关税水准和期限没有限制。
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
虽然从未有哪位总统实施过这项法律,但如果川普认为某些国家的进口产品存在歧视美国的贸易行为,他可以引用该法律对征收高达50%的关税。然而,这样做可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协议条款,并引发受影响国家的强烈报复。
就是要课关税
虽然法院的判决明显让川普政府受挫,但官员坚称川普的想法没有任何改变。
由于大幅提高关税的威胁是政府在其声称正在进行的18场双边贸易谈判中使用的内核筹码,因此这种表态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
一位官员直言:「川普总统对此是100%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