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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囚智力障碍能否处死?阿拉巴马州丢给联邦高院裁决

    联邦最高法院20多年前裁定智力不足受刑人不能判处死刑,如今阿拉巴马州一名死囚因为智商接近智力障碍,可否运行死刑有所疑虑,决定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联邦高院处理。

    根据今日美国报(USA Today)报导,联邦高院6日宣布受理阿拉巴马州死囚史密斯(Joseph Smith)智商是否符合运行死刑的争议,将把多项智力测验成绩列为考量。

    报导指出,1997年史密斯杀害范丹姆(Durk Van Dam),造成被害人颈、肩、背等身体部位多达35处伤口,由于手段凶残,被法院判处死刑定谳至今。

    不过史密斯智商约72到78分,考量智力成绩有误差,下级法院认为史密斯实际智商可能低于70分,导致运行死刑不断拖延,但是州政府主张史密斯五项智力测业成绩均超过70分,智力不可能低于70以下。

    由于部分下级法院对于如何遵守高院裁决以及评估智力测试,确认死刑符合宪法第八修正案(Eighth Amendment)「不得施加残酷且不正常惩罚」的规定,感到困惑,司法部律师也主张交由联邦高院裁决并强调:「这种困惑成为各州合法处死的绊脚石。」

    至于史密斯代表律师则以高院先前裁决缺乏精确测验智力不足的数学公式为由,主张其委托人不应该被运行死刑。

    其实高院早在去年11月即下令亚特兰大第11巡回上诉法院说明主张史密斯智力不足而无法运行死刑的理由,但是并未规范法院如何评估多项智力测验成绩,上诉法院主张:「诊断一个人的智力发展是否明显低于平均水准的临床行为,不应仅局限于智力测验。」

    针对史密斯的精神评估,阿州南区联邦法官葛内(Callie V. S. Granade)则透露:「证据表明,史密斯的智力与适应能力终其一生存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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