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人对国旗的尊敬,如同其他国家的国民对其君主或国教的敬仰。1777年6月14日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批准国旗设计,此后各地出现零星「国旗日」(Flag Day)纪念活动,1916年以后才由威尔逊(Woodrow Wilson)和杜鲁门(Harry Truman)两位总统先后通过宣言和立法,订定6月14日为全国性的国旗日。
美联社报导,裁缝师贝琪.罗斯(Betsy Ross)的后代宣称,罗斯在1776年接受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的委托,缝制出第一面美国国旗;在当时,旗帜用于标记舰船,或指挥士兵在硝烟弥漫且嘈杂战场上的前进方向。
许多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崇敬源自南北战争(Civil War,1861年到1865年)时期,在战场上飘扬的旗帜,让联邦军(Union Army)将旗手这个致命职业视为无上荣誉。
国旗日象征1777年大陆会议批准国旗设计的日子,北美13州当时被英国殖民,英国当局将国旗设计视为叛乱象征。
大陆会议通过的设计,就是众人熟知的13道红、白横条纹,每一条代表一个自行宣布成立的州;左上角则是蓝底点缀着13枚白色五角星围成的圆型。这也就是所谓的星条旗(Stars and Stripes)的由来。
1777年的「国会日志」(Journals of Congress)指出,这些星星代表「一个新的星座」,但1818年的一项法律规定,每颗星代表一个州。如今这面旗帜上已经有50颗星。

早在杜鲁门签署法律之前,美国就有庆祝国旗日的纪录。1891年,费城在罗斯的一处故居首次举办国旗日庆祝活动,后来演变成为期一周的年度国旗节(Flag Fest)。
1916年,威尔逊总统发布宣言,将6月14日定为国旗日。
1949年,杜鲁门总统签署联邦法律,将6月14日国旗日法制化,并宣布国旗象征自由,以及保障国民不受暴政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