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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女网友挑战30天性交60次可获高额奖金 男遭判1年10月

    新北市王姓男子假扮「关主」、「主办单位」双重身分骗女网友挑战30天性交60次,成功可获600万元奖金,新北地院依诈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示意图/Ingimage

    新北市王姓男子3年前假扮「游戏关主」、「主办单位」双重身分,欺骗女网友支付3000元,取得挑战「30天性交60次」资格,若闯关成功可获6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0万美元)奖金,女网支不甘心遭骗财骗色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诈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在网络交友软件与通信软件上同时扮演「主办单位」与「游戏关主」之角色,于2022年9月28日,以「主办单位」之角色使用通信软件微信暱称「Mr.」对女网友佯称,支付报名费3000元参加闯关挑战,若在15分钟内以口交方式使「游戏关主」射精,可获得45万元奖金,若挑战失败则须与「游戏关主」进行一次性交行为作为惩罚。

    女网友为赢得奖金当面交付3000元却挑战失败,王男食髓知味再度佯称,可继续参加「30天发生60次性行为闯关挑战」,若成功可获得600万元高额奖金,致女网友陷于错误,于2022年10月初至同年10月23日期间,以每周3次频率,与假扮关主的王男发生数十次性行为,最后仍因闯关失败,与600万元奖金无缘。

    女网友事后认遭王男诈财骗色向新北市警方报案提告访害性自主及诈欺,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依王男当时经济能力及状况并无给付奖金能力或意愿,却佯称会提供高额奖金,诱使女网友与其发生性交行为,属施用诈术来达成性交行为之目的,难认为违反其性自主意愿方式迫使女网友与其性交,无从以强制性交罪嫌相绳,日前依诈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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