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某个小区的业主群里炸开了锅——不是因为物业费涨价,也不是因为停车位纠纷,而是因为一张“生死投票”:“是否支持专业人士扑杀流浪狗?”
起初,小区物业出于暑期孩子们在小区内嬉戏玩耍,人流量增大,而流浪狗数量又居高不下的考量,提出两种方案供业主抉择。
其一,维持原状,依赖居民的自发投喂与松散管理,任由流浪狗在小区里自由穿梭。其二,邀请专业人士对流浪狗及散养犬只执行扑杀,以期彻底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社区工作人员解释称,小区内流浪狗聚集,它们的行为难以预测,尤其在人群密集时,可能会对儿童造成威胁。在他们看来,虽然扑杀手段看似残忍,但当公共安全蒙上阴影,这或许是无奈之举。不过,目前尚处于意见收集阶段,他们会先尝试驱赶等相对温和的手段,扑杀与否,最终取决于业主们的投票结果。
然而,消息一出,舆论瞬间炸开了锅。支持者们高举 “安全优先” 的大旗,他们强调流浪狗携带狂犬病毒,一旦发病,致死率高达 100%,这犹如一颗颗隐形的炸弹,随时危及居民生命。还有甚者,引用类似事件,巴中恶犬连伤 11 人、江西男童被狗咬伤缝 90 针,以此凸显风险的紧迫性。
在他们眼中,反对者只是空喊口号,一味呼吁关爱动物却不实际行动去领养,公共安全的保障应凌驾于动物福利之上。而且,依据《动物防疫法》,禁止投喂流浪动物,避免其聚集引发公共风险,他们认为小区此举有法可依。
可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容小觑。反对者们从伦理道德出发,扑杀流浪狗的方式过于残忍,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他们提出诸多替代方案,如收容、绝育或积极寻找领养家庭,既可解决流浪狗问题,又能彰显人性的善意。
在他们看来,流浪狗横行的根源,在于人类的弃养以及不规范养犬行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严惩弃养者,像香港那样,弃养者面临监禁 6 个月加罚款 1 万港币的处罚。另外,他们在程序层面提出质疑,扑杀流浪狗需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小区无权擅自决策,倘若驱赶过程中导致流浪狗在其他区域伤人,驱赶方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争议,社区工作人员紧急出面回应,称目前只是意见收集期,考虑到扑杀确实有些残忍,会先尝试驱赶等手段,最终是否扑杀还是得看投票结果。不过,随着舆论不断发酵,小区不得不暂缓了扑杀计划,可新的问题又来了 —— 暂缓之后,流浪狗该咋处理?总不能一直悬而不决吧?
从法律与责任角度来看,投喂者也面临潜在风险。司法实践中,长期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被认定形成 “事实饲养关系”,一旦流浪动物伤人,投喂者需承担侵权责任,湖南岳阳的案例便是前车之鉴,投喂者被判赔偿 1.6 万元。而管理方同样不能置身事外,若未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居民受伤,或将面临巨额赔偿。
这场 “人狗矛盾”,本质上是城市化进程中动物管理与人道关怀的深层冲突。其实,安全和善意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面,与其在 “扑杀与否” 上争得面红耳赤,不如一起从责任溯源、制度设计、人文关怀这些方面入手,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解决路径。
毕竟,大家的初衷都是希望小区能和谐、安全,无论是人还是小动物,都能在这片空间里平安生活。
网友评论:
4life99999:不应该是小区也不应该是社区层面的事情
吃成一个包子:暑假小孩多确实挺危险的
gyq1311:小孩索性不要上街,街上车也多呢
国服蔡文姬之贴身保镖:让爱心人士领养回家吧
暴躁老朵拉:容不下别的生物的,地球也容不下他
Nok达太喵:我很喜欢猫和狗,却一直怕不能善终所以没养,虽然扑杀确实有点残忍,但因果记在弃养他们的人身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