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被老师用三角尺打伤头部的辰辰母亲遭受死亡威胁一事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24日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辰辰妈妈郭女士处获悉,她遭到死亡威胁一事已被当地派出所立案,“今天联系民警询问案件进展得知,目前涉事人员的身份信息均已确定,而且人都已经抓获,也已承认对我进行死亡威胁一事。”郭女士称,办案民警将于近日后做出对他们的处理结果。
据郭女士提供的社交平台收到的网友私信截图显示,多位网友向郭女士发送死亡威胁性质文字。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于6月19日在当地报案。
据郭女士提供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她于6月19日报称的郭某被威胁人身安全案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梅溪湖派出所已立案。郭女士还告诉记者,她目前还在与律师在整理申请再审的材料。
据扬子晚报此前报道,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一审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女童受伤前后对比
一审宣判结束后,受害女童辰辰的母亲郭女士告诉记者,她对宣判结果非常不满意,“宋某明对我女儿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给她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2024年12月1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女童母亲郭女士处获悉,她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但伤人教师宋某明选择提起上诉。
4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此前报道,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一审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结束后,受害女童辰辰的母亲郭女士告诉记者,她对宣判结果非常不满意,“宋某明对我女儿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给她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2024年12月1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女童母亲郭女士处获悉,她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但伤人教师宋某明选择提起上诉。
4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