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自明年起施行。这是被称为「小刑法」的该法首次大修,新法将特定情形下可拘留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6岁下调至14岁,回应社会对未成年犯罪极端个案处罚不足的呼声,打破未成年人「年龄护身符」认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导,27日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对极端个案未成年犯罪者的处罚是重点之一,条文「对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运行拘留」,以往未成年犯罪者拿法律当护身符的情况终于有法可罚。
据了解,2024年发生的几起案件引发争论;一名男孩将4岁女孩推进粪缸致死,因为他作案时未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撤销指控;同年3月,邯郸市三名13岁少年在废弃温室挖了一个墓穴,把一名同班同学带到那里并杀害了他,不久这些男孩遭到起诉。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此次对特定情形下可拘留未成年人的年龄下调至14岁,主要是实践中存在少数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暴力欺凌、恶性滋扰、多次盗窃等行为性质十分恶劣,甚至知道自己的年龄没有达到行政拘留标准反复作案,以致此前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一刀切」不运行拘留做法,被认为对此类极端个案处罚威慑不足。
此次修法也首次向学生欺凌「亮剑」,条文中「实施学生欺凌,有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苑宁宁表示,这明确把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旁观者、学校、家长都传达了强烈信号:学生欺凌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不可碰触的法律底线。
「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升级」,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特殊人群犯罪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郭泽强表示,对14至16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者运行拘留,直接针对这类「破底线」行为,通过剥夺短期人身自由形成威慑,打破「年龄护身符」的错误认知,维护社会公平。
另新法也明确,70岁以上长者犯罪情节严重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