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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防洗钱新规:现金买黄金达40万元必须上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规,从8月1日起,客户用现金购买黄金或钻石等单笔交易金额或日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约1.4万美元)时,业者必须上报,目的在于「防洗钱」。(中新社)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规,从8月1日起,客户用现金购买黄金或钻石等单笔交易金额或日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约1.4万美元)时,业者必须上报,目的在于「防洗钱」。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目的在于预防、遏制洗钱与相关犯罪行为,将从8月1日起运行。

    这份管理办法提到,从业机构运行1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黄金、钻石等贵金属和宝石时,必须依据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善尽客户调查责任,亦即交易金额达10万元门槛时,必须上报。

    这份管理办法明订,在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达10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时,从业机构必须尽责地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评估等,展开客户尽职调查。

    根据规定,中国从业机构必须在交易发生日起5个工作天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客户身分数据与交易纪录必须保存至少10年;若是发现任何可疑交易,不论交易金额大小,必须要及时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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