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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嘉堡17岁少年开枪打死人属自卫:免于二级谋杀指控

    多伦多一陪审团于周五裁定一名20岁男子无罪,免于二级谋杀指控,接受了他开四枪是出于自卫的说法。他坚称自己相信受害者——18岁的Jefferson Guerrier——在学校东侧一所高中外“持刀猛扑”他。

    图源:CTV

    这起致命枪击事件发生在2022年万圣节放学时,引发广泛关注,因为当时学生就在附近,其中一人用手机录下了事件。

    陪审员们在周五下午返回市中心法院前,进行了大约一天的审议,并且还裁定该男子在鲁莽开枪致其兄弟受伤的指控中无罪。

    该男子案发时年仅17岁,根据《青年刑事司法法》接受审判。他的身份受到标准出版禁令保护;他仍被羁押,下周将因一项尚未了结的涉枪指控再次出庭。

    辩护律师Kristen Dulysh在发给《星报》的电子邮件中写道:“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控辩双方一致认为,导致枪击事件的一系列经过,始于被告与一名年纪更小的女学生之间的争执,起因是对方对他正在听的一首饶舌歌曲的歌词感到冒犯。

    Guerrier确实持有一把刀,而被告持有一把枪。Guerrier并不是这所位于Markham Road和401号高速附近学校的学生。在本周早些时候的结案陈词中,检察官Bev Olesko称被告是“当天下午学校里最危险的人”。

    上个月,被告作证说,他起初认为戴着滑雪面罩的Guerrier口袋里有枪,因为他“快速走向自己”,双手插在口袋里。辩方主张Guerrier和另外两人是来学校打架的——但Olesko指出,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受害人并不认识被告或那名最初与被告发生争执的女生。

    被告作证说,他向Guerrier展示了自己腰间藏有一把手枪,希望对方意识到“那是一把真枪”。

    但Guerrier却开始“扑向我”,于是他拿起手枪并扣动了扳机。

    他在法庭上说:“我只是想保护自己。”

    开出第一枪后,被告向后摔倒,又连续开了三枪,其中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的弟弟。他在陪审团面前表示:“那就像是一种本能反应。我以为我要死了……我只是想让他停止扑过来、挥刀。”三颗子弹击中了Guerrier,一颗子弹也击中了被告的弟弟,后者接受手术后幸存。

    检方的说法是,Guerrier之所以扑向被告,是试图缴械。

    Olesko在其结案陈词中表示:“是Guerrier先生在自卫。他明明知道(被告)有枪,却还用刀攻击……这根本说不通。”

    “枪和刀之间根本不是一个层级——拿枪的人永远会赢。”

    像如今很多谋杀案一样,本案的关键证据是视频资料。其中包括一段拍摄下枪击过程的手机视频——尽管控辩双方对陪审员所见画面的解释不同。(拍摄视频的女生作证说,她之所以拿出手机,是因为以为只是一起普通打架。)

    枪击发生后,该少年逃离现场。他受伤的弟弟原本与他一起逃跑,随后前往医院。该少年跑入一个山谷,把枪扔进Highland Creek,并安排朋友在公交车站接他。

    在证人席上,他解释说,他没有立即自首,是因为他知道“没人会相信我”是在自卫。

    辩方需要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少年为何会持有枪支?

    被告作证称,他的童年部分时间是在伊拉克度过的,当地有在婚礼和葬礼上朝天鸣枪的传统。他“宽容的”叔叔们会在他父亲不在时让他玩枪。

    到了加拿大,他十几岁时开始了解枪支暴力不断上升,还有本地青年与邻近社区之间根深蒂固的紧张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帮派政治”。

    他上个月作证说:“这让我意识到,我的社区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安全、稳定……就像伊拉克一样。”

    他告诉法庭,一次与警方的不愉快接触令他感到自己得不到保护。他还说,有一次在遛狗时,他和弟弟曾被人开枪射击。因此,当朋友提供他一把枪时,他接受了,为的是保护自己。

    加拿大法律允许自卫——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且使用的武力必须相称。陪审员被要求考虑:他的恐惧是否正当,以及他的行为在当时情境下是否“合理”。

    Dulysh在结案陈词中告诉陪审团,一个理性的人在自卫时不可能清楚知道该采取哪种行为或使用多大程度的武力。陪审员们还需考虑他的年轻年龄,以及他在射击时向后摔倒所导致的“身体上的脆弱性”。

    她提到了当事人的证词。

    “当你处在那个情境中,一切发生在眨眼之间。你没有时间思考,”他在法庭上说。他补充道,与庭审中陪审员们观看的视频不同,“你不可能在当下逐帧分析画面,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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