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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16日将首读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2023年9月在一项裁决中要求港府,需在两年内置立承认同性伴侣合法权利的「替代框架」。该裁决来自于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于2023年就香港法律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提出的终极上诉。图为2025年5月30日,岑子杰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四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刑满后返回住所。(路透)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2日向立法会提交文档指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方式,设立同性伴侣登记机制。该局向香港立法会提交《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暂定7月11日就条例草案刊宪,16日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于2023年9月一致裁定婚姻仅限于异性伴侣,但同一裁决也要求政府在「2年内」创建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合法权利的「替代框架」。这项裁决来自于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于2023年就香港法律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提终极上诉。

    明报报导,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2日提出设立登记机制,局方向香港立法会提交《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称经仔细考虑终审法院的判决及议员的不同意见后,已作出合适平衡并拟订建议的登记机制。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于文档中表示,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部分议员认为设立有关替代框架会冲击香港现有婚姻制度及内核价值,为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也有议员表示,设立替代框架以运行终院判决符合法治精神。

    该局表示,在动议辩论及相关事务委员会会议中所表达的不同意见反映相关议题具争议性,在社会上亦存在不同意见。

    文档指出,对于社会可能会担心登记制度会冲击现行婚姻制度,影响香港家庭传统和社会价值观,但在《岑子杰案》中,终院判决已确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及《人权法案》受宪法所保证和保障的婚姻宪法自由只限于异性婚姻,重申政府在拟订相关替代框架时,已以谨慎的态度酌情作出平衡,为登记机制设立适切条件,强调在登记的同性伴侣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表示,已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包括香港现行的社会制度、家庭及传统价值观等,亦须考虑设立合适的登记条件,一方面切合实际情况和社会期望,同时保障登记人的权益及避免滥用。

    《香港01日》前报导,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曾在3日讨论相关事宜,民建联、自由党、工联会等多个建制政党的立法会议员均表达反对,斥责政府缺乏咨询。

    选委界议员谢伟俊形容,登记制的内容相对保守,其赋予同性伴侣的只是「最基本」权利,「法院行一步,政府先行半步」。

    民建联议员周浩鼎则表示,登记制度将直接动摇家庭内核价值以及社会制度,必须审慎处理。该制度鼓励同性伴侣到海外结婚,他日必定牵涉领养小朋友等安排,出现出现「两个爸爸两个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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