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泳衣买来却不能穿着游泳,只能「下水凹造型」?广东一名消费者近日火冒三丈,她怒曝新买的连体泳衣在泳池「大走光」,半边胸部掉出来令她羞耻到想找地缝钻。她向门店客服投诉质疑泳衣设计不合理,没想到,客服竟回应称:「泳衣不是专业泳衣,只能下水拍照」,令她傻眼。
青岛广电解码新闻报导,广东有消费者12日发帖爆料,穿着新购买的连体泳衣游泳时不慎走光。她指出,泳衣的设计在前胸处一边高一边低,一下水就让「奶奶出来见客」,不可能在游泳的时候遮挡住胸部。
她向门店客服投诉,客服强调商品标题已写明「海边度假泳衣」,只能下水拍照使用,并非专业泳衣。对此回答,消费者不买帐,质疑商家未标限制。
通过查找发现,该款泳衣售价200多元,评论区不少消费者留言表示:不能穿着游泳、胸部会走光。但该商品标题和详情页并未进行相关说明,连「不适合游泳」的提醒都没有。
报导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如果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消息在网上传开后,网民质疑「不能游泳的泳衣是要穿着去上班」、「结合了竞速泳衣的不美观和度假泳衣的不实用」、「这比买了个菜刀不能拍蒜更离谱」。也有网民大叹商家玩文本游戏,大酸「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