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法律无明确规范,一些屋主在遇到非法占据房屋居(squatters)的「租霸」时,往往因现行法规争议很难尽快把租霸驱离。伊州州长普立兹克21日签署的一项新法,赋予执法单位权限,屋主可跳过旷日废时的法庭驱逐程序,报警快速赶走非法占屋者。
该法案厘清长期以来对「非法占屋者」处置标准不明的争议。根据州长办公室说法,伊州此前并无明确法律区分「非法占屋者」与「逾期未搬离的房客」(overstaying tenants),后者为声称拥有租约或产权、实际可能已丧失合法居住资格的人士。在现行法下,占屋者往往需通过法院程序才能被驱离,令屋主疲于奔命。
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将明确画分合法房客与非法占屋者,让屋主可在无须诉诸法庭的情况下,要求执法机关驱离未经许可的占屋人士。
根据普立兹克办公室声明,只要屋主能出示合法产权证明,并证明有人非法侵入住屋,警方便可依新法将占屋者驱离。
「过去的驱逐制度将非法占屋者与房客一视同仁,让屋主陷入困境,也让执法人员无法作为,」普立兹克表示。「这项新法补上长期以来的漏洞,终结不法份子滥用法律拖延时间、强占本无权使用的住宅。」
主导立法的芝加哥民主党州参议员柯林斯(Lakesia Collins)表示:「非法占屋者确实是个问题,没有人应该还得走驱逐程序才能把他们请出自己家门。」她指出,选区内许多民众曾因法规不清,无法顺利驱逐非法住户,「这项立法将简化程序,也为居民找回急需的安全感。」
该法案于5月在州参众两会几乎无异议通过。州参议院以55比1票通过,仅共和党籍费波特(Freeport)地区的州参议员钱尼(Andrew Chesney)投下反对票。
钱尼解释自己投反对票时表示,他「非常反对非法占屋者与非法侵入住屋行为」,但他并不觉得新法对现行法律并未带来实质改变,「这是一部具有误导性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