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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选会:8/1审定公告罢免结果 通过者即解职

    台湾罢免首波投票26日将正式登场,反共护台志工联盟24日晚间举办「迎向成功凯道晚会」,灭火器乐团也应邀登台演出,现场民众高举手机灯光一同合唱。(中央社)

    台湾首波罢免投票7月26日登场。中选会今天说,8月1日为审定公告日,将依法审定结果,按照选罢法规定,审定罢免通过者依法解职,当天起就不能再担任立委、行使立委职权。

    中央选举委员会先前公告罢免案工作进行程序表,7月26日投开票;8月1日前审定罢免投票结果;8月1日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中选会今天举行「726罢免投票,中选会提醒投票应注意事项」记者会,由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主持。

    媒体询问,遭罢免立委任期是到8月1日,还是立法院8月31日延会日。陈朝建说,7月26日罢免投票会采「今日事今日毕」原则,中选会将就结果发稿说明,经法定程序,各地计票结果要经过地方选委会审认,审认完毕再回报中选会审定。

    陈朝建说,7月26日是罢免投开票日,8月1日是审定公告日,因此8月1日就会依法审定投开票结果,按照公职选罢法规定,如果审定为罢免通过者,依法当天将予以解职,也就是当天不能再担任立法委员、行使立委职权。

    至于投票当天遇台风停班课会如何处理,陈朝建表示,会跟中央气象署保持密切联系,现阶段根据气象署提供资讯,两个台风在25日、26日并无直接影响,若有任何影响,地方首长依照法令规定宣布停班停课时,中选会与地方选委会也都会依照选罢法第66条办理。

    选罢法第66条规定,县市级以上选举,在选举投票日前或投开票当日,发生或可预见将发生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导致个别投开票所不能投票或开票时,由直辖市、县市选委会报中选会核准,改定投开票日期;或由直辖市、县市选委会迳行改定投开票场所,并报中选会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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