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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涉嫌杀害前夫潜逃26年被抓 警方回应(组图)

    1998年4月,湖北赤壁一男子被砍死在出租屋内,随即死者消失的前妻龚某珍成为警方重点怀疑对象。

    案发后,龚某珍潜逃至多地。直到2024年8月,她在福建省罗源县被抓获,这起沉积26年的命案终于浮出水面。

    潜逃福建的20多年里,龚某珍与当地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对子女。落网前的十几年,她在当地村委会任会计、妇联主席等职。

    ▲龚某珍家去往村委会的大路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摄

    今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龚某珍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30日,咸宁市中院将在赤壁市法院开庭审理。

    村委会会计被抓

    2024年8月22日上午,罗源县白塔乡应德村的村长接到乡派出所的电话,询问村委会的会计龚某珍是否在村里。“对方没透露是什么事。”村长说,得到肯定答复后,警方在他赶过去之前便到达了村部。

    “警察过来时,我们有三个人在办公,她(龚某珍)正在电脑上做事情。”应德村村支书谢先生说,他们向龚某珍出示了一张她年轻时的照片,简单交接涉及工作的U盘、密码之后,便把她带走了,“我们当时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此时是当天10点多,龚某珍的丈夫郑辉(化名)正在家附近的厂里上班,突然接到了谢先生打来的电话。郑辉追问:“是村里的问题,还是她个人的问题?”电话那头说“不知道”。他从厂里打了饭带回家,随后接到了刑侦大队的电话,叫他给龚某珍送两套衣服过去。他没来得及吃饭,洗了个澡便出门了。

    12点半,郑辉赶到刑侦大队门口,傍晚6点半左右终于见到龚某珍,衣服交给她的时候,两人一句话都没说。“那个时候脑子里蒙蒙的,整个人都慌了。”回家后,郑辉托人打听到,他老婆牵扯的是一个“很大的案件”。

    ▲龚某珍家的厨房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摄

    那几天,在县城工作的女儿郑欢(化名)给妈妈打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只能打给爸爸,我怀疑他们在家里吵架了。”郑欢说,她在电话里一再逼问,爸爸始终不松口。8月25日,郑欢赶回老家,郑辉不得不告诉她真相,她当场崩溃大哭。

    同日,谢先生去派出所做笔录时,警方告诉他,龚某珍在外面是命案,“我们到这个时候才了解一些情况。”

    很快,这件事就在白塔乡传开了。

    陶大梅(化名)是龚某珍的邻居,两人几乎每天都会串门。平日里,陶大梅每天早上打开屋子的后门,总会看到龚某珍在自家后院的山上干活。陶大梅说,“太突然了,我们都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重点案件追凶26年

    2024年9月初,湖北赤壁公安公开发布了龚某珍落网的消息。

    消息称,1998年4月24日,蒲圻市(现赤壁市)赤马港某村庄内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被人砍死在出租屋内。接到报警后,蒲圻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勘查现场,对周边居民展开走访,随即消失的死者前妻龚某珍有重大作案嫌疑。

    受当时追捕线索和技术手段限制,警方虽多方工作,但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26年来,赤壁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多次组织专案民警进行专题研究,民警多次对龚某珍的踪迹进行追踪,并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及其女儿出嫁等特殊时段开展摸排。

    红星新闻记者在赤壁走访过程中,一位经手过龚案的退休民警称,这个案子是她这么多年来的一个“心病”。

    龚某珍的弟弟龚建国(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后的20多年里,他几乎每年都会被叫去参加警方组织的追逃会。直到2022年,警方通过测谎仪确认他的确不清楚六姐的踪迹后,便没再联系他。

    2024年7月,案件迎来转机。在湖北省公安厅追逃会战专班的支持下,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分析研判,发现龚某珍出现在福建省罗源县。专案组与当地警方协作,当年8月22日,罗源县公安局将龚某珍抓获,几天后她被押解回赤壁市公安局。

    ▲龚某珍落网 图据“赤壁公安”

    通报称,面对警方的审讯,龚某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在与前夫朱某离婚后,因情感纠葛朱某一直纠缠自己及家人。1998年4月24日凌晨,龚某珍在赤马港街道营里村某出租房内与朱某爆发激烈争吵,扭打在一起,并用菜刀将朱某杀害。

    随后,龚某珍潜逃至湖北武汉、鄂州及云南等地。

    “外地媳妇”成为村干部

    龚某珍被抓后,陶大梅说,出事后的一个多月里,郑辉每天晚上都在家里哭。

    2000年,经人介绍,龚某珍与35岁的福建罗源人郑辉相识后结婚,并跟随他来到罗源。龚某珍化名为五姐的名字“龚某义”隐藏身份,刚到罗源生活时,包括郑辉在内,大家都只叫她“小龚”。“当时家里条件不好,父母年纪也大,能有个老婆就是烧高香了。”郑辉说,“我对她的过往并没有多问。”

    “一过来,家里的事情都是她做主。”郑辉说,龚某珍偶尔脾气很暴,刚结婚时两人经常拌嘴,“后来摸清楚脾气后,吵架我就躲开。”做了20多年夫妻,龚某珍在郑辉眼中是一个非常“肯干”的人。

    早年,作为罗源县的支柱性产业,全县矿山石材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近万人。农忙之余,龚某珍会去附近的石材厂里打零工,帮忙搬板材装箱。“那么热的6月天,一个女人干这么重的活。”郑辉说。

    除了“吃苦肯干”的外地媳妇形象,龚某珍在应德村的身份还是村委会干部。

    应德村前任村支书刘某介绍,他于2009年开始任村支书。“当时留在老家的人,文化水平普遍不太高。”刘某说,他看到龚某珍“很聪明”,写字也漂亮,便叫她过来做会计。

    为了方便工作,50多岁的龚某珍自己摸索,学会了用电脑。郑欢说,为了跟村里的老人顺畅交流,龚某珍还学会了罗源方言,“她的罗源话说得比我好。”

    龚某珍于2010年任村委会会计,2013年开始兼任应德村村委、妇联主席。谢先生在2015年接任村支书,此时,年纪更长、工作经验更多的龚某珍开始带新人。2020年11月,应德村妇联志愿服务队成立,龚某珍是服务队的联络人。2021年,由于年龄原因,龚某珍退出村“两委”,只保留了会计职务。

    ▲龚某珍落网 图据“赤壁公安”

    第二次离婚后的纠葛

    在福建,龚某珍常年冒用她五姐的身份证。2024年8月底,郑辉循着身份证上的地址来到湖北,辗转找到了龚的娘家人,告诉了他们龚被抓的消息。郑辉回到福建后,郑欢联系上湖北的舅舅,表达了希望给妈妈找个律师的想法。

    两个弟弟为龚某珍找了一位本地的律师作为辩护人。龚建国称,律师会见龚某珍后得知,案发前龚某珍屡被家暴,离婚后被朱某纠缠,案发时二人相互扭打,案子或涉及正当防卫的争议。

    案发前一个月,1998年3月24日,龚某珍与朱某正式离婚——他们是组合家庭,二人均是第二次结束婚姻。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1994年12月17日,龚某珍与朱某登记结婚,1997年5月16日,因感情不和二人向原蒲圻市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1998年3月8日,龚某珍从朱某家搬至原蒲圻市赤马港办事处营里村委会二楼房屋租住。同年3月24日,朱某与龚某珍办理离婚登记,后亦时常居住于龚某珍的租住处。

    当年龚某珍在信用联社的一位同事周燕(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二人离婚后,朱某多次来单位找龚某珍。“朱某有寻求复合的意向,但龚某珍不太搭理他。”

    “当时姐姐跟我说过,跟朱某过不下去,性格合不来,他精神也有问题。”龚建国回忆起龚某珍讲过的一个例证:“当年朱某的单位被撤销,下岗后在家做养殖,他把养兔子的资料书上印的兔子图片撕下来,说是‘杀兔子吃’。”上述退休民警也提到,朱某“精神不是很正常”。

    7月中旬,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朱某与第一任妻子生的女儿,尝试了解朱某生前的情况,其婉拒了采访。

    当年案发后,朱某的父亲在一份自述材料中提到了儿子产生精神问题的原因。

    朱父称,1998年4月1日深夜,朱某和龚某珍睡觉时,龚某珍在信用联社的男同事周某敲门,找龚某珍拿钥匙后便离开了。从此朱某便开始质问龚某珍与周某是什么关系。“龚某珍在无可辩解的情况下,承认和交代了与周某的感情,以及发生两性关系的事实。”朱父说,“从此导致朱某思想、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精神分裂,有时手足抽筋、痴呆不语。”

    龚某珍在一份自述材料中提到朱某的病情时,与朱父的上述说法类似。“4月1日晚周某的突然出现,使得朱某精神分裂,就开始和我吵架,要我赔偿。我只好找周某解决,他答应赔偿朱某看病的一切费用,并当面向他赔礼道歉了。”

    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周某的出现,加剧了朱、龚二人的冲突。

    “没想到周某答应后,一分钱也没拿出来,害得朱某日夜找我缠,逼我、骂我。”龚某珍在自述材料说,“从4月1日晚到案发,他好多天整夜完全不让我睡觉。尤其是在后几天,每当我迷迷糊糊入睡,他总是死死盯着我,把手掐在颈上都被我推开。”

    周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曾看到朱某来单位后掐住龚某珍的脖子,将其按在墙上,而龚没有还手。面对打抱不平的同事,朱某曾扬言,他不仅要“搞死”龚某珍,还要“搞死”她的姐姐和姐姐的儿子杨某。

    案发前夜,朱某冒着大雨又来到龚某珍的住处,二人在深夜再次发生争吵。起诉书显示,1998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朱某在租住处因龚某珍与他人有两性关系,与龚某珍发生争吵、厮打,龚某珍持菜刀对朱某头部进行挥砍,并追砍朱某头部、背部、双手臂等部位,共计16刀。龚某珍停止追砍后,未对朱某采取任何施救措施,当日早上6时许,锁上房门、逃离现场。经鉴定,朱某系锐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龚建国介绍,据他了解,龚某珍描述的情况是,事发当晚朱某一直打她,后来被朱某掐着脖子不放,在呼吸不过来的情况下才拿刀砍他的。不过这一说法,还有待法院审理查明。

    今年5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被告人龚某珍持刀多次砍击他人,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龚某珍的辩护律师表示,他已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7月30日,咸宁市中院将在赤壁市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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