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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老母亲为避税将90万房产记在儿子名下,结果闹翻,人财两空

    不少年纪大的人会考虑通过将房产以联名方式登记在一个或多个子女名下,以便省下1.5%的安省遗嘱认证税。这样做的意图是,当父母去世时,子女将自动成为在世共有人,无需获得法院的遗嘱认证书,也无需缴纳安省的这项税款。

    多伦多地产律师Bob Aaron近日在《星报》发表评论文章,题为“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时要小心,结局可能非常糟糕。”作者指出,这种做法并非总是万无一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后果。

    图源:拍摄

    在最新法庭判例中,Veronica Balkisson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在她发给子女的短信和她亲手准备并签署的遗嘱中,她都表示希望在生前给予每个孩子一份价值42万加元的“赠与继承”。

    去年3月,Veronica以90.5万加元的价格在宾顿市Lambeth St.购买了一处房产。她的意图是,在她去世时,她的大儿子Stefan和小女儿Heaven将各自获得该房屋42万加元的权益,并在她有生之年最终偿还给她6.5万加元,即总赠与额84万加元与90.5万买房款的差额。

    Veronica用现金支付了房款,并在交割时将房产仅登记在儿子Stefan一人名下,因为当时女儿Heaven还未满18岁。

    2024年5月,Stefan、他的妻子Andrea、女儿Heaven以及所有孩子都搬进了这处房产。

    不幸的是,家庭关系几乎立刻恶化,Veronica被禁止探访该房产和看望她的孙辈。

    当月晚些时候,Veronica与她的孩子们见面,并递给他们一份新遗嘱的副本,其中声明她将把遗产平分给孩子们。她要求儿子Stefan去他们的律师办公室,将该房产转回给她,因为儿子Stefan没有履行作为受托人(trustee)的义务,“主要原因是他妻子。”

    Stefan后来说,当他看到Veronica在新遗嘱中将Lambeth St.的房产列为她遗嘱中的资产时,他感到非常震惊。

    尽管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Veronica还是写信给Stefan,告诉他必须搬出房子,并说他应该为偷走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而感到羞愧。

    不久之后,Veronica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庭声明儿子Stefan是以信托方式为她代持Lambeth St.房产。她声称自己是真正的实益拥有人,因为她全额出资购买,而她的儿子只是她的纯粹受托人(bare trustee)。

    儿子Stefan反对这一申请,他的立场是,该房产是Veronica给予自己和妹妹Heaven的一份有效赠与。

    这场纠纷的关键在于,Veronica是意图将资金赠与她的孩子,还是Stefan是以信托方式为她或为她的遗产利益而持有该房产。Veronica辩称,她从未打算直接赠与,并一直计划将该房产作为其遗产的一部分。

    在法庭上,法官Lisa Brownstone驳回了Veronica的申请,裁定一份有效的赠与已经完成,Veronica不能撤销它。

    由此可见,没有人想要发生家庭纠纷,仅仅为了节省遗嘱认证费,在没有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和文件记录的情况下,将房地产以联名方式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会导致无尽的法律和个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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