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黄女士前两天收到“闺蜜”发来的信息,说自己遇到了紧急情况要请她帮忙,结果这一帮,让她损失了5000块。
黄女士说,她是在某社交媒体上收到了一个私信,对方的头像和昵称都和自己的闺蜜孟女士一样。“她说手机摔了一下,店里的人修的时候把她的芯片弄坏了。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想她可能重新建了一个号联系我。”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江北新区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华镇涛介绍,对方说自己在某个APP上订购了一款限量包包,交了一部分定金,希望黄女士帮忙登录,扫一个二维码,和所谓的包的销售经理联系,看有没有抢购成功。
黄女士说:“她让我帮她看她定的那个包,定好了,她说要付尾款,尾款有3万。因为她付不了,手机号什么的都用不了,她说在网上银行把3万块付给我,让我帮她付款。”
对方称3万元已转,但黄女士并没有查看到这笔银行交易记录,对此,对方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下面有温馨提示,说系统在维护,要9点后才能收到钱。她说包必须在5点前付好,让我先给她付。我当时先付完5000元就感觉不对了,就去找我朋友。我朋友说那个不是她,我就知道被骗了。”黄女士说。
民警华镇涛告诉记者:“我们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互相关注的人,如果不特地设置,一些陌生的访客点进来后,是可以看到的。他会把头像昵称都改成和你关注的人相类似的人,通过私信方式联系你。”
警方提醒,当收到好友线上借款、请求垫付货款等涉及资金的求助信息时,务必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与本人进行身份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