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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岭保护区失联10余天驴友被找到,照片曝光

    8月11日,一名在秦岭无人区失联十余天的上海驴友被找到,该消息引发关注。

    11日下午,参与搜救的西安市先锋救援队负责人品度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失联人员是一名男子,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醒,但其目前体力较差,正在准备将其转移出去,预计要一整天的时间。

    男子失联前后照片对比(左,失联前;右,失联后)

    该男子身上的伤不重,失联的主要原因是迷路,失联前体重一百七八十斤,现在看着瘦很多,估计瘦了40斤。根据其他知情人提供的男子失联前后照片对比,该男子面部变化明显,之前是个圆脸,现在面部瘦削。

    “失联这么多天还能活着,是个奇迹。”品度说。

    男子被找到时照片

    品度介绍,他们先后两次进山,在一处瀑布附近发现疑似失联人员踪迹,将情况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后,与熟悉地形的当地山民联合搜救。山民在瀑布附近搜救,他们在瀑布的另一边排查。“男子被山民在瀑布附近找到。”

    另据其他参与搜救的救援队介绍,他们8月1日进山搜救了3天,误以为男子被找到撤回,后来没有再上山。

    该救援人员介绍,男子来自上海,50多岁,7月28日从西安市周至县厚畛子镇都督门非法进入秦岭保护区,家人发现其失联后报警,当地组织多支救援队进山搜救。

    男子被找到时照片

    根据公开信息,当地曾发布多条信息,抵制非法穿越秦岭保护区。今年7月25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联合发布抵制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与消费者权益的提示。

    其中提到,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等)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包括组织穿越、登山等行为。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穿越、登山等活动),或组织非法进入保护区,承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组织活动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组织者承担侵权责任。非法穿越活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将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组织者、参与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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