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炒股,赚钱要缴税?
近期,多位网友反映收到“依法办理境外所得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的提醒,8月4日,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也刊文强调此事。
消息一出,市场热议,搅动了不少股民的神经。有股民疑惑此前跨境炒股从未缴税,为何现在要缴税。对于热衷投资港股和美股市场的高净值群体来说,收益20%税率的纳税额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海外收入纳税背后,逻辑何在?
1
海外收入也得缴税!
“信号”在年初已发出
8月4日,《金融时报》刊文指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按年申报纳税,适用20%的税率按次征收。我国税务部门在征管时,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互抵。
也就是说,境外炒股,按照当年盈亏相抵计算税款,到了年底一算,如果是亏损,不用纳税,但如果今年赚钱,即便去年亏损,也是要以20%税率纳税。
事实上,海外收入纳税的迹象早在年初已经显现。
今年3月底,湖北、山东、上海、浙江四地税务局通过官网发布“依法对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的新闻。
境外收入想漏税?根本漏不掉,而且,心存侥幸者还要面临滞纳金的缴纳。
例如,据湖北税务局官网,湖北税务部门发现存在取得境外所得未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最终追缴税款、滞纳金合计141.3万元。
据了解,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也就是CRS(共同申报准则),2018年起,中国税务机关开始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定期交换信息,包括英、美、开曼等高净值人群常用的海外资产地。利用CRS可以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能够精准发现居民是否存在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
此外据中国基金报报道,德勤中国私人客户服务税务主管合伙人俞萌表示,实际上国际税收合作机制还有其他渠道,比如双边税收协定下的情报交换。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针对个人境外所得的税务稽查案例鲜少公开,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国家对境外收入纳税执法力度加强,监管重点已迈向实质性执法。
2
此前不缴,
为何现在要缴?
有股民疑惑,跨境炒股缴税,为何之前不执行,现在要执行?
浅层来讲,一方面,多重因素下,税务部门此前并未对境外收入催缴税款,可以算作是投资者的红利“大礼包”。另一方面是,缴税有法可依,此外,对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
进一步看,也要结合近期多则税收政策消息,才能深入理解这一用意。
近日,重磅消息一条接一条。《金融时报》刊文3天前,也就是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称,自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无论是投资债券利息缴税,还是海外收入缴税,此次税收调整,实则是对于当下投资环境的一次重要引导,符合国家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的长期方向。
当前的投资环境下,整个市场风险偏好较低,“收益锁定”的国债,成为不少投资者眼中的“抢手货”,同样的,债市行情也备受关注。
当前债市“过热”,对国债等债券利息恢复征收增值税,便是在引导资金走出债市,盘活资金,刺激实体经济,拉升整体经济的活跃度,真正让钱运转起来,让市场活起来。
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以大手笔的“真金白银”拉动经济增长,重磅政策提振市场信心,财政支出扩大的同时也需要财政收入的支撑。
7月25日,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义财政收支差5.3万亿,上半年广义财政收入略有下滑,但广义财政支出规模创下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广义财政支出增速8.9%,明显高于2024年全年的2.7%,财政支出发力明显。
积极的财政政策下,也需要“为有源头活水来”,收税开源理在此中。
要注意的是,此次税收调整,并非广开名目,而是适时调整。例如,对国债等债券利息征税,是“恢复征收”,而非新增税种。要知道,2016年以前,投资国债是需要对利息收税的,2016年之后为鼓励债市发展而免除。
国际注册创新管理师、鹿客岛科技创始人兼CEO卢克林认为,这一时机选择背后存在两条主线,一是,征管技术成熟是“硬条件”,CRS多边交换机制下,过去“看不见”的账户信息如今可秒级穿透,追缴边际成本骤降;二是,财政收支平衡是“硬需求”,个人境外所得与债券利息恰是低阻力、高弹性选项。简言之,技术可行叠加财政缺口,政策窗口自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