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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声请解除限制住居 北院裁准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献金等案。记者许正宏/摄影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继续审理京华城案及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政治献金案言词辩论程序,柯文哲律师庭讯时具状,以柯文哲希望回新竹探视母亲等理由,声请解除限制住居,北院裁准。

    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京华城案、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去年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与背信等罪嫌起诉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与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等11人,具体求处柯文哲总计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在侦审期间遭羁押禁见,北院今年9月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币7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与出海8个月。合议庭另要求柯文哲接受配戴电子脚镮、携带个案手机等科技监控设备。

    言词辩论程序,下午由柯文哲及辩护人答辩,柯文哲律师团具状声请柯文哲解除限制住居。

    柯文哲表示,母亲住新竹,年岁已大,他在限制住居情况下,探视母亲须当日往返新竹、台北,无法留宿陪伴。另外,辩论终结到宣判前,适逢过年过节及春季各式庆典,有应邀前往参加活动需求,无法每天即时回台北。

    他说,已受科技设备监控,这3个月按时出庭,没任何逾矩,亦无逃亡可能,加以有重保且限制出境、出海,也有包括电子脚镮、个案手机等科技监控,足以确保无逃亡之虞。此外,各媒体高度关心他的活动,行程近乎全部公开,以他的知名度,已无逃亡可能。

    合议庭审酌柯文哲声请意旨及审理进度,限制居所防逃功能应已足以用科技监控、个案手机拍照、限制出境、出海取代,并有相当具保金,考量比例原则后,应有不续行限制住居所必要,裁准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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