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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京华城案 沈庆京3亿台币交保 须戴电子脚环

    涉京华城案遭起诉的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目前戒护就医,律师声请具保停押,法官裁定3亿元台币交保、命沈配带电子脚环、每日持手机回报所在位置。(本报数据照片)

    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案,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前天通过律师声请具保停押,法官开出交保金不少于1亿元(台币,下同)、须并同人头保证、电子监控3条件,合议庭昨裁定沈庆京以3亿元(约1026万美元)交保,命沈左脚配带电子脚环、每日持个案手机,回报所在位置。

    裁定书指出,沈庆京提供1亿元保金并觅得具保人提出2亿元保证书后,准予停止羁押,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区,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交保后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台北地检署对此表示予以尊重。

    沈庆京目前戒护就医在台大医院进行肾脏抗霉菌疗程,如住院期间筹足保金、找得人保,法院会派厂商去医院为沈装设器材,如出院押返看守所才缴交保金、觅得人保,沈会被提解到法院装设器材,至于何时可获释?视金脉、人脉决定,没有定论。

    此外,沈庆京有就医需求,法官特准,如有影响医疗时,应于入院期间声请暂时拆卸电子脚环,于出院前完成配戴设备。

    沈庆京律师苏振文前天在法官发函准允下,到医院与沈沟通。苏表示,沈希望交保金维持在1亿元以下,并表示人保部分因朋友害怕卷入,找人有困难,至于电子监控则希望仅以个案手机取代电子手环、脚环即可。

    沈庆京去年12月26日起诉后,两度以4000万元、1亿元交保,经检方抗告后又押返看守所,前天京华城案开庭,沈的律师徐履冰再为沈声请具保停押。

    法官许芳瑜表示,经函询台北医院,院方认为沈庆京确有动手术的必要,再函询看守所,所方表示戒护人力有问题,但可依医嘱处理。

    许芳瑜并说,沈庆京的保证金不能比第二次交保的1亿元要少,还要求提出人保,也请沈不要拒绝电子监控;她表示,曾有重大人犯称病拒绝科技监控,事后人跑了,「这让法院承受很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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