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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露思“掀桌”之后 她需要付出什么代价?(组图)

    8月2日,演员赵露思公开炮轰其经纪公司银河酷娱,此后又持续通过直播发声,相关话题接连登上热搜。

    赵露思以鱼死网破的姿态“掀桌”,双方十年合作走到这步令人唏嘘,为何走到这一步?如果提前解约,赵露思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1月25日,赵露思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资料图片)

    在赵露思的多次发声中,她的经纪公司银河酷娱似乎都是她粉丝眼中的吸血者。比如超负荷工作、不经同意划走200多万、生病后公司把她关在酒店驱魔等等。今年年初赵露思发文证实患病时,还有好友发声称,赵露思没有名气时曾遭到公司高层凌晨辱骂甚至殴打。

    截至目前,银河酷娱只发出一份声明,希望赵露思后续勿再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语焉不详之内容的方式,引导公众对相关事实产生错误的猜测,并表示将继续按照经纪合约的相关约定承担经纪公司的责任,与艺人继续携手同行,共同面对、解决一切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赵露思从17岁开始和银河酷娱合作,也是在合作期间,一步步成为顶流。但如今双方矛盾走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孰是孰非,外界是很难判定的。

    业内一位资深经纪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众多解约纠纷中,成熟艺人和公司之间争夺的其实是话语权,并不仅仅是收益。当艺人还是新人时,一切都是公司说了算,当艺人红了,话语权也随即到了艺人这边。引发矛盾的可能是一个剧本或者一次宣传,艺人想要掌握更大话语权,加上家人、朋友甚至粉丝的介入,往往意见又无法和公司达成一致,矛盾就越积越深。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芳律师,曾代理过多起艺人解约案件。她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或因经纪公司承诺的履行条件未成就,或因艺人期待经纪公司承担组建团队、对接优质项目、提升收益等义务却未实现,进而引发矛盾,“这些情况都可能引发解约纠纷。”

    赵露思在《传闻中的陈芊芊》中

    按照前述经纪人的说法,娱乐圈是个人情社会,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如果按照合约来做,很多事都能迎刃而解,但在实际中往往契约让渡于人情,“我遇到过很多,家里爷爷奶奶来说情解约,打人情牌。但在签约时,各种条款都写得清清楚楚,没有谁逼迫谁签。”

    按照业内的惯例,经纪公司签约新人,要打造他们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一般不可能签短约。一方面,时间太短很难把人捧出来,另一方面是如果艺人突然红了,合同太短不利于公司。在分账模式上,如果新人红了,比例可以随时和公司谈判。一般来说,公司为了双方的发展,也会同意。

    图据视觉中国

    该经纪人坦言,粉丝或者网友可能觉得经纪公司就是“吸血鬼”,合同就是“霸王条款”,往往会自动忽略公司前期的投入和付出——艺人如果不红,前期投入即成沉没成本。

    当然,一旦艺人红了,公司毫无疑问会把他们视为摇钱树,要对接更多资源,带公司新人等。但艺人有了知名度,他们面临的选择自然更多,可能不认可现有公司给到的资源,同时也希望赚的钱能更多落入自己口袋。

    赵露思如果要解约,需要赔偿吗?“若解约具备合同或法律依据,则无需支付赔偿;若无正当理由单方解约,经纪合同通常明确约定了相应赔偿金,但实际赔偿金额需结合个案的事实与法律具体判定。”刘芳律师说。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赵露思之前,业内最沸沸扬扬的解约是陈楚生和天娱之间为期4年的官司。那次解约事件的导火索和赵露思这次似乎还有一些相同之处。据当时媒体报道,2008年年初,陈楚生曾声带发炎,医生要求最少要休息一个月,而天娱第二天就为陈楚生安排了13次的演出活动。当时,天娱提出了高达2600万人民币的赔偿要求,而这场官司最终以双方和解画上句号,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未对外宣布。

    2008年时,杨洋和其前经纪公司荣信达的解约纠纷也曾成为热点,荣信达曾提出3000万的违约金赔偿。而据北京仲裁委员会(2014)京仲裁字第0830号裁决书(见下图)显示,确认杨洋与荣信达解约,但杨洋需要赔偿350万。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经纪公司要求的数千万赔偿,基本是按照艺人收入、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来计算。比如公司和某位艺人签了十年约,但合作两年就解约,那就按照艺人此前两年的收入,结合双方约定分成比例来预估后8年的收入进行计算。

    刘芳律师表示,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显著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在进行裁定时会予以酌情调减。在她处理的艺人解约纠纷中,既有百万量级的赔偿金额,也出现千万级别的案例,“如某艺人由公司倾注大量资源从纯素人打造成名,若签约时间长、剩余履行期限久,且公司能充分证明前期投入和预期收益,便可能产生千万级赔偿。”

    有业内人士称,赵露思和银河酷娱的合约到2030年,按照赵露思的商业价值、片酬来看,银河酷娱若提出数千万的赔偿也不奇怪。

    目前,赵露思待播的剧有和陈伟霆主演的《许我耀眼》,还有一部则是未拍完的《恋人》。有消息称,《恋人》已经被剪成14集,将尽快播出。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两部剧集的播出时间都还没定。

    对于赵露思的未来,业内有两种看法。

    知名编剧汪海林此前就在微博发声,认为演员不可以在没拍完(戏)的情况下消失、离组、拒绝拍完,“不论什么理由。”他提到自己了解的类似情况,有那么两个原本很红的演员因为类似的行为被行业默契地封杀了,“演员甚至可以耍大牌,可以坐地起价……但你不能玩消失。”

    不过,也有一种声音认为,赵露思有流量和热度。赵露思本人也在直播中提到,生病后有几个本子找起来,但她认为状态不好,并未答应。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赵露思和经纪公司闹矛盾,她几乎不可能参与经纪公司安排的拍摄任务,公司也不可能在这时候帮她联系资源,她也很难在有约的情况下擅自接戏。

    赵露思晒出病历

    不过,刘芳律师提到,在此期间艺人通常不会停止接戏或代言,因为法律上未禁止第三方在诉讼期间与艺人合作。但若第三方因担忧舆情等风险而持谨慎观望态度,则可能实质影响艺人工作的开展。

    在采访中,多位从业者都提到,赵露思希望解约,目前最好就是走法律渠道,若情绪化发声,反而会加重舆论风险。

    直播中的赵露思

    刘芳律师介绍,艺人解约的处理路径首先是协商解决,“此乃最为体面的方式,可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减少积怨,也能有效降低双方潜在的损失与风险。”

    其次,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若双方合作陷入僵局,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双方均造成损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赵露思曾在直播中透露,自己如果和公司打官司,流程会非常长。刘芳律师表示,解约官司的审理周期确实较长。若在案件数量较多的北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历经一审和二审程序,至少需耗时一年,甚至可能长达两年。

    前述经纪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影视圈工作,也没有必要把最终的路堵死,他也建议赵露思和银河酷娱再好好谈谈,体面处理此事,“毕竟缘分终结不代表未来无合作可能,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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