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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海底电缆案中国船长判3年 北京灰色作战?(组图)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籍货轮船长涉毁坏台湾海底电缆遭判刑。Article informationAuthor,蒋宜婷Role,BBC中文记者Reporting from台北

    近年台湾海底电缆频遭人为破坏,被指与北京“灰色作战”有关。台湾当局月前首次针对一艘涉案船只“宏泰58”及船员启动刑事调查,这宗“海缆第一案”引起国际关注。

    台南地方法院6月12日对该案宣判,中国籍王姓船长因违反《电信管理法》毁坏海缆缆线,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姜皇池向BBC中文表示,“宏泰58”的判决结果具有鼓励效果,“台湾未来针对领海内可能的破坏行为,会更积极执法。”

    但BBC中文记者从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多个疑团未能释除,该船长否认破坏海缆是“故意”之举,也称对船东身分及航程一无所知。检方也承认未查获直接证据证明船员受中国官方指示,但后续会另外立案,调查货轮船主的中资背景及是否涉及“国安因素”。

    海缆切断的事发经过

    台南地方法院宣判后向外说明,指王姓船长有故意破坏海缆的意图,该船电子海图标注海缆位置,“理应对行驶海域环境有所掌握”,但仍恣意下锚,“放任货船以未定锚状态在该区域徘徊”致使电缆断裂,严重影响政府与社会运作,遂判刑三年。

    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25日,台湾海巡队发现“宏泰58”在台湾南部外海下锚滞留多日。驱离该船16分钟后,连结台湾本岛与外岛澎湖的国内海底电缆“台澎3号”即被通报断裂。由于附近无其他船只,海巡队遂以现行犯扣留“宏泰58”及船上人员并移送调查。

    “宏泰58”是登记在多哥共和国的货轮,船舶公司则登记在马绍尔群岛,船上包含王姓船长在内八名船员均为中国籍,外界怀疑其为中资背景权宜轮(Flags of Convenience, FOCs),有危害台湾国家安全之意图,与中国“灰色作战”有关。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月底在例行记者会回应事件称,全球每年约发生百余起海底光缆损坏事件,是“常见海上事故”,指“灰色作战”一说为“民进党当局刻意渲染,企图政治操弄”。

    台南地检署4月依台湾《电信管理法》第72条毁坏海缆相关设施罪嫌,对该船王姓中国籍船长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指,船长“刻意”在台湾政府公告的禁锚区下锚,并驾船在海缆线上以“Z字型”移动,有勾断海缆的“主观犯意”。其余七名船员则是听令于船长,嫌疑不足不获起诉,收容后即遣送出境。

    中国籍船长:“海缆可能是我弄断的”

    BBC中文记者参与本案审理过程,王姓船长先前在准备庭和讯问皆否认毁损海缆,庭审当天则改口并提交认罪书,称“海缆可能是我弄断的”。

    王姓船长未委任律师,他向法庭表示,当时船经台南外海,因为风浪过大难以航行,才指示船员下锚。他不知道该区为禁航区、有海底电缆经过,并称其行为并非故意。

    他表示,“毁损海缆”对其没有好处,海巡登检时其正在睡觉,若有犯意,“就会早点起来离开”、关掉船舶自动追踪系统,而非留在当地。

    检方则当庭提示多项照片及文件证据,证明王姓船长“故意”毁损海缆,包含海军公告该海域为海缆禁锚区,以及“宏泰58”船上电子海图有清楚标示台湾海缆位置等。该海缆维修时发现的断缆处,呈现遭外力勾断,也与其下锚处吻合。

    海巡署也书面回覆法院指,正常下锚时船只应以锚为圆心移动,“宏泰58”却是流锚一路拖行,有造成船只碰撞的风险,不合常理。另外,该船在台南外海滞留近54小时,期间对海巡7次广播均未回应,附近其他船只能正常通讯的情况下,此举相当可疑。

    台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徐书翰向BBC中文表示,船长不知道海底电缆确切位置,“才需要不停的、以Z字型方式移动。”

    一艘“船东不明”的老旧货轮

    法院认定王姓船长的答辩难以采信外,“宏泰58号”这艘船也随着调查,出现更多未解的问题。

    检察官徐书翰解释,事发至今三个月,船东始终未出面处理,船长亦有意隐瞒其资讯;该船遭扣押时并未载货,船长对于航线及货品内容也都含糊其词。

    记者在庭审中获悉,王姓船长来自中国山东省,为初中学历,过去跑渔船为主。他在法庭称不认识船东,仅以卫星电话联系。案发前一个月,该船曾前往高雄港维修,原定到基隆港或马祖东引载货,但皆不确定能否进港,“船的运作老板说得算,我只是为他打工。”

    “宏泰58号”船是多哥共和国籍,公司登记在马绍尔群岛,实际拥有者不明。

    国际公约规范每艘船只能有单一国籍,丧失或转换国籍都要填报资料。​​这些转成他国国籍、船上挂着他国国旗的船只,长久以来被称为“权宜船”(Flags of Convenience, FOCs),船东透过将船登记在法规宽松、税费低的国家,降低经营成本及规避安全监管。

    该船使用多个船名,也被认为游走灰色地带。除了海巡登检时,船名依船东要求涂改成的“宏泰168”,另有“金龙389”、“善美7号”等名称。

    徐书翰补充指,这艘船过去一年仅有一次载货纪录,且船体老旧,锈蚀情况严重,适航性有疑虑。

    “但他们还是驾着那艘船在台湾海峡一直游荡。”

    图像加注文字,承办此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徐书翰指这艘货轮“相当可疑”。

    海缆被称为台湾“数位生命线”

    海缆全称为海底通讯电缆,把包覆着绝缘材质的导线铺设于海底,用于传输电报、电话讯号。近年各国资料传输需求大增,海缆承载全球约九成的网络数据流量。

    台湾目前有10条国内海缆与14条国际海缆,约99%网路频宽都仰赖这些“数位生命线”。

    台湾数位发展部次长阙河鸣向BBC中文表示,若联外海缆大规模断缆断网,将严重影响社会运作。如今民众生活依赖网路,有通讯联系、行动支付、上网看影片等日常需求,企业跟国家机构运作也与网路紧密扣连。

    2023年2月,连接台湾本岛和马祖的“台马二号”和“台马三号”海底电缆,一周内二度遭中国船只损坏,导致马祖网路中断约50天成为“数位孤岛”,约1.3万名居民仅能靠频宽不足的微波系统维持部分需求。

    阙河鸣表示,近年人为意外造成海缆受损的情况有增加趋势,其中不乏难以认定为中资背景的权宜船所致,当局不排除与北京“灰色作战”干扰行动有关。

    “有学者提到,第三次世界大战会从切断海缆开始,我相信这满符合真实情况,以数发部的立场,我们就是把关键基础设置的通报应变做好。”

    图像加注文字,数位发展部“国家通讯暨网际安全中心(NCCSC)”负责通报监测海缆安全。

    海缆毁损是否北京“灰色作战”?

    今年初,台湾国家安全局曾表示,海缆遭毁损已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对台灰色地带威胁的新型态样,近3年台湾周边海缆发生断缆,每年平均约7至8次;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断缆比例增加,高达八成。

    审计部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指,2019年至2023年间,台湾国内海缆发生外力破坏或推挤受损案件共有36件,年平均故障约7件,2023年则发生12件。

    台湾今年也已发生二起海缆遭损坏的事件,除了“宏泰58”,一月初另一艘喀麦隆籍货轮“顺兴39号”(SHUNXIN 39)也在台湾基隆东北方向海域,拖锚损坏连接台湾的国际海底电缆。该船为香港公司所有,公司登记人则是中国大陆籍。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其航线途经多条海底电缆,疑为中国灰色地带作战,试探各国底线,也测试对台资讯封锁等。

    日前,美国印太司令部司令帕帕罗(Samuel Paparo)于国会听证会回应质询,指中国屡次破坏台湾周边海底电缆,虽非军事攻击行为,却可能由民间代理人或非正规部队执行,目的在于削弱台湾通讯基础,扰乱区域稳定。

    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江雅绮告诉BBC中文,全球目前近450条海缆,一年发生约50到100件海缆损害事件,换算全球一条海缆每年约发生0.1到0.2次损害。但台马海缆年平均损害高达5.1次,为全球平均的25到50倍,明显不符常态。

    江雅绮分析,帕帕罗强调这类事件背后是有“意图”的成分,并不像船只主张的意外或“不小心”,“高频率的海缆事故都是意外或不小心?很难不联想后面有国家的意图,系统性在做这件事。”

    她指出,破坏海缆被视为“灰色作战”侵扰行动,其不到武装战争冲突手段,而是透过权宜轮“不小心”下锚把海缆勾断,手段低成本,却造成剧烈冲击,台湾当局要强化执法人力、耗时调查及修缮海缆,“资源不对称,也难以阻绝。”

    除了台海,近年欧洲波罗的海地区也发生多起海底电缆遭破坏事件。2024年11月,中国籍货轮“伊鹏3号”涉嫌故意下锚拖行,切断连接芬兰与德国、瑞典与立陶宛的两条海底电缆。12月底,运输俄罗斯原油的油轮“鹰S号”则疑似截断芬兰至爱沙尼亚的电缆,船长等三名船员遭起诉。

    欧盟最高外交首长卡拉斯(Kaja Kallas)表示,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战争以来,欧洲海缆遭破坏案件数量增加,形容是“蓄意且步调一致的”、弱化欧洲基础设施的联合行动,俄罗斯负有责任。

    这也让“宏泰58”成为国际关注的案件,检察官徐书翰向BBC中文表示,尚未查获直接证据证明船员受中国官方指示,船长手机及通联纪录未发现与中国党政军有关讯息,“目前只能认定船长有意毁坏,但是否受中国指示没有多做认定。”

    他解释,虽然无法判定船长有损害国安意图,检方仍求处重刑。毁损海缆影响台湾国家安全,中华电信损失估计1880万元,修复需长达数月,由台湾国民全体承担。

    目前法院对王姓船长求处三年刑,徐书翰认为“这确实可以吓阻再有类似情形发生”,至于船公司的中资背景及是否涉案,台南地检署则已分案持续调查。

    图像来源,台灣海巡署

    图像加注文字,海巡署于案发后扣押“宏泰58”。

    法律能吓阻“故意”毁损海缆行为?

    “宏泰58”是台湾第一起针对毁损海缆刑事调查的案件,当局成功扣留涉案船只及船上人员,被认为是保护电信基础建设的一大进展。

    自2023年马祖断缆事件后,台湾修正《电信管理法》,将海缆保护扩大至海缆登陆站连接缆线、国内海缆机房及与其连接缆线。毁坏海缆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罚款新台币1000万元,过失勾断海缆的罚则就提高到200万元以下。

    《电信管理法》72条另设有“国安条款”,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者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罚款新台币5000万元。

    该法修正前,毁损海缆仅涉《民法》损害赔偿,由建置及维护海缆的中华电信向毁损者求偿,数位发展部向BBC表示,成功案例仅一例。

    科技民主与社会研究中心(DSET)海外研究员陈大桢告诉BBC中文,虽然本次起诉未涉及电信管理法第72条第2项,但台湾对于海缆保护在这次判决跨出了第一步,该判决也将对国际社会具有参考价值,他另表示该案后续应由国安单位进一步厘清“宏泰58”是否有外部势力介入,或是由相关主管机关重新审视台湾海缆被破坏的可能其他样态。

    他也强调,纵使台湾《电信管理法》修正后,实务上执法依然存在挑战,海缆遭截断需透过业者回报,原则上无法由现场海巡船舶立即确认;纵使海巡发现可疑船只在海缆附近徘徊,也难以确认海缆是否遭到破坏。即使海缆被通报受损,海象问题、船只距离以及通报流程无法避免的“时间差”等因素,都会构成执法单位扣押嫌疑船只的挑战。

    今年初基隆外海疑似破坏海缆的“顺兴39”,也是《电信管理法》修法后的案例,当时海巡因海象不佳未能登检,该船离开台湾海域后,迄今船只与人员都未到案。基隆地检署向BBC中文表示,案件仍在侦查中,未来不排除发布通缉。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姜皇池指出,“宏泰58”及近几起案件因为都发生在台湾领海,当局有司法管辖权,若事发于经济海域或公海,则涉及更复杂的国际法问题及挑战。

    他解释,领海之外只由船旗国或行为人本国追诉,沿岸国没有执法管辖权,若船没有进港、船长不主动配合调查,便无法处理;权宜轮登记在监管宽松的国家,也难以追究责任。海底电缆的重要性日增,已与《海洋法公约》立法的1980年代有所不同,国际目前有放宽管辖权规范的讨论。

    姜皇池也强调,外籍船可主张无害通过台湾水域,但“宏泰58”长期在台湾领海“空载”、行迹可疑,“不安全的次级船也容易造成搁浅、船祸和污染等”,当局应更积极登检查访,若不符合无害通过也应驱离。

    专家倡仿效纽澳设“海缆保护区”

    数位发展部次长阙河鸣表示,台湾当局正实施多项措施加强通讯韧性,中华电信正在兴建第三条台马四号海缆,并新增一条台澎金海缆,预计2026年陆续完工;其也规划低轨卫星支援及强化离岛微波建设,紧急应变断缆或其他紧急灾害的通讯需求。

    台湾海洋委员会主委管碧玲日前表示,针对海缆断裂事故,海巡单位列有“黑名单”并以威胁度分级,掌握并监控52艘特定船只;其也与屏东地方检察署成立台湾第一个“海缆安全联防地区应变平台”,强化检、警、调查、通讯业者及各主管机关间的合作。

    管碧玲也指,今年两起断缆案都以国安层级处理,台湾为民主法治国家,考量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样态明确化、讲究证据等,执法人员如何面对“看不到的灰色袭扰动机”仍是挑战。

    专家则指出,《电信管理法》虽无法解决所有问题,“至少是解决问题的一步”,台湾未来可效澳洲纽西兰设置海底电缆保护区(submarine cable protection zones)并订定专法,规范海缆的铺设和维护,也能涵盖目前无法适用《电信管理法》、不具有电信功能的海底输电电缆,提供完善的法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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