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enu items!

    中港国安单位首度联合执法 邓炳强:未有引用「国安法」第55条

    中国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警方国安处日前采取联合行动,约谈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6名人士。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14日表示,这次行动公署未有引用「国安法」第55条,执法均由香港警方负责,又重申迄今为止未拘捕任何涉案人士。

    明报报导,邓炳强14日在商台「政经星期六」表示,中国国安公署今次根据附例第3条,是为了确认是否有本港未能自行处理的违反国安的情况发生,按附属法例实施细则,香港国安处要协助及配合,包括执法人员在内的公务员则采取一些合理的协助,对涉案6人士进行约谈,形容属正常合理。

    香港电台报导,这是双方针对涉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首次联合行动。

    邓炳强称,国安法第55条指出,若涉及外国及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或特区管辖有困难无法运行「香港国安法」的严重情况,可由公署提请中央同意,在港行使管辖权,今次是在确认是否有第55条的情况存在。

    香港警务处12日在官网公告,中国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警方国安处12日根据「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维护国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规例」,就一宗涉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采取联合行动。

    公告表示,案件涉及6名人士及一个组织,该等人士及组织涉嫌于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干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经公署署长批准,公署根据「维护国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规例」第3条,要求国安处协助和配合,包括为公署对涉案人士进行约谈作出安排。

    国安处获得法庭手令搜查涉案人士住所,及涉案组织办公室,检取了包括银行文档等证物。国安处亦对涉案人士进行会面,要求交出所有旅行证件。案件仍在调查当中,「国安处会继续依法为公署提供协助和配合」。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