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届立法委员罢免案暨新竹市第11届市长高虹安罢免案订7月26日投票,中选会今公布7点投票时应注意事项;并提醒国民年满20岁有投票权,投票时请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及投票通知单,到指定投票所投票。
中选会表示,7月26日投票日时间从上午8时起至下午4时止。其他应注意事项包括,禁止投票日从事罢免活动,政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被罢免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违者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新台币,下同,)罚锾。其他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按次连续处罚。
其次为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嚷、干扰或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违者,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为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罚金;第三为禁止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但已关闭电源之行动设备,不在此限,违者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中选会表示,第四为禁止将罢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匦或故意撕毁罢免票,违者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第五为禁止以摄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选罢免票内容,违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中选会指出,为禁止携出罢免票,违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千元以下罚金;最后,罢免票以「盖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选无效,应使用选举委员会所制备的圈选工具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