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去年以选举补贴款4300万元购买中国航运大楼的3楼商办,但租客「庭皓兴业公司」于今年4月底租约到期后,至今尚未搬走,柯文哲提民事诉讼要求迁让房屋、给付积欠租金46万余元,并按月给付租金及5倍违约金30万余元,台北地方法院18日开庭审理。
柯文哲2024年6月间以4300万元购入商办,并与原先承租人庭皓兴业公司(先前为先发实业公司)重新签订合约,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5万1450元,租约至今年4月30日,但租约到期后,庭皓兴业公司至今尚未返还房屋。
柯文哲提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迁让房屋,并给付至合约届满前积欠9个月的租金,共46万3050元,并自今年5月1日起按月给付30万8700元。因柯文哲仅缴纳3万余元裁判费,台北地院认为应以房屋交易总价的3成作为房屋价值来计算裁判费,也就是以1290万元来算,裁判费应为14万8244元,裁定柯应补缴11万余元。
柯文哲补缴裁判费后,台北地院今开庭,法官依据相关数据,告知庭皓兴业公司已经解散清算中,并以负责人桂焌杰为清算人。柯文哲委任律师张衞航指出,柯文哲妻子陈佩琪曾经在约满前找桂焌杰谈,但对方没有让她进去,陈佩琪被挡在门外;然而,该商办至今仍被桂无权占用中,也不清楚房屋现况为何。
张衞航指出,因双方合约上写明,若契约届满后未返还房屋,可以请求5倍违约金,因此除约满前积欠的9个月租金共46万余元外,也请求对方按月给付30万8700元的租金及违约金。庭皓公司委任律师则认为,违约金与不当得利应择一请求,不能加在一起求偿。
法官庭末问及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庭皓律师指出,公司有意愿移付调解;张衞航则说,法院可以安排调解,但要庭皓公司先提出和解方案,法官谕知全案候核办。
据了解,桂焌杰认为柯文哲因案去年8月被检方搜索,连带害他被廉政署认为是洗钱共犯也被搜索,媒体整天在大楼一楼等待,让公司无法营业,造成极大损失,也让他精神受到损害,且他租约期间也自行花费修缮冷气机、热水器等物,应可抵销欠付的租金。另外,桂也主张因柯文哲、陈佩琪夫妻帐户均被扣押,他也不知道租金应汇到哪里。
桂焌杰在案件爆发后曾发声明,他表示与柯文哲并无私交,只是单纯的屋主换人并持续租约至原租约期限,承租人并不认识柯文哲,该租约源始也与柯文哲无关;该办公室2012年起年即已开始租用,每2年换约一次,租约至2025年4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