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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女产后撞见男友车震 怒殴小三被拘、遭索赔 法官判了

    女子剖腹产后撞见男友车内出轨,将第三者拉下车殴打被拘7天,又遭对方起诉。示意图。(取材自晨视频)

    四川女子小美(化名)去年和男友生下一女后,某次在停车场撞见男友和一名女子小芳(化名)车震,她气得将小芳拉下车并将其殴伤,小美因此被行拘7日、罚款300元(人民币,下同)。小芳出院后,将小美告上法院,否认自己和小美男友有恋爱关系,向小美索赔9261.95元,不过小美男友一句「当时小芳坐在我的腿上」,让法院认定两人有亲密行为,小芳也有过错,应承担30%的损失,一审判决小美支付小芳损失2552.40元。

    据潇湘晨报报导,判决书显示,小美与男友在2024年9月20日剖腹产共同生育一女,并于11月4日办了满月酒。次日,小美及亲属在停车场发现男友与小芳在男友车上有亲密行为,小美遂将小芳拉下车并进行殴打,二人抓扯期间,男友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二人分开。

    小芳经鉴定后评定为轻微伤,在医院住院6天;小美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之后,小芳对小美提告,索赔9261.95元。

    小美认为,发生冲突情有可原,她与男友育有一女,发现原告衣衫不整坐在男友身上,自己产后身体虚弱且有产后抑郁,因此情绪失控进而与原告发生冲突。

    小芳则否认自己与小美男友有恋爱关系。不过小美男友告诉警方,他与小芳是恋爱关系,事发时小芳坐在其腿上,且在场多人陈述事发时看到小芳坐在其腿上。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小芳因人身损害要求获得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小芳在明知小美与其男友仍是情侣关系的情况下,与男方有亲密行为,导致小美情绪激动进而发生殴打行为,其自身亦有一定的过错,酌情认定小芳在本次事故中自行承担30%的损失,一审判决小美支付小芳损失2552.40元。

    对此,网民们纷纷为小美抱不平,认为小美一时冲动打错了人:「下次记得打男的」,「都说了要在没人没监控的地方打,而且要打男的」,「和小美生了孩子,和小芳是恋爱关系,挨打的应该是男友」;也有网民认为「男友不是丈夫,个人认为应该是打人事件或互殴事件」,「没结婚愿意给男人生孩子,谁是第三者不好说啊」,「哺乳期还能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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